日前,河北省委決定:師振軍同志任邯鄲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韓清榕同志任邯鄲市委委員、常委;李志剛同志不再擔(dān)任邯鄲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wù);范國珍同志不再擔(dān)任邯鄲市委常委、委員職務(wù)。
編輯: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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