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政聲政情
最高檢:堅決查處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
北京青年報記者22日獲悉,最高檢日前印發《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和改進金融檢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堅決查處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嚴厲打擊打著創新旗號大搞“龐氏騙局”等金融欺詐活動;集中查辦金融領域有影響、有震動的職務犯罪案件。
嚴厲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緊緊圍繞集聚金融風險、影響金融安全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懲治和預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領域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嚴厲打擊嚴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壞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發揮批捕、起訴職能,堅決整治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堅決查處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對重大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形成有效震懾。
特別是要加大證券期貨犯罪打擊力度,嚴厲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等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犯罪。
嚴肅查辦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案件
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查處利用互聯網實施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犯罪,特別是對打著創新旗號大搞“龐氏騙局”等金融欺詐活動的,要依法嚴厲打擊。
嚴肅查辦金融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領域腐敗滋生蔓延勢頭,堅決查辦金融領域通過利益輸送、權錢交易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國家財產嚴重損失的瀆職犯罪,集中查辦金融領域有影響、有震動的職務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領域腐敗滋生蔓延勢頭。
《通知》要求,在辦理金融領域犯罪案件過程中,要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進司法辦案方式方法,做到懲治犯罪與保護創新并舉,既要嚴厲打擊金融犯罪,又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創新。
準確把握金融改革創新失誤與失職瀆職犯罪的界限,準確區分改革創新與違法犯罪、金融犯罪與正常民間借貸等政策界限,防止把一般違法違規、經濟糾紛視為犯罪,防止以罰代刑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
著力構建查辦跨區域金融犯罪協作機制
加強法律適用和司法政策研究,進一步明確懲治金融犯罪的法律適用標準,推動健全金融法治。
堅持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放到司法辦案工作的重要位置,確保辦案質量和效果相統一。
《通知》要求,著力構建查辦跨區域金融犯罪協作機制,統籌協調案件辦理工作。著力加強金融檢察隊伍專業化建設,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金融檢察專業化機構,努力培養一批精通金融檢察業務的專門人才,全面提高金融檢察工作水平。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金融 犯罪 堅決 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