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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購房遇逃犯房東一房二賣虧250萬 中介:不擔責
本以為委托大的中介公司買房會很安全,但令潘女士沒想到的是,在交完首付款250萬元后,房主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過戶,直至合同期滿后失聯。
后經潘女士了解,該房屋不僅存在重復抵押,且因“一房二賣”遭前一位買家起訴,更讓潘女士驚訝的是,她通過公安機關獲悉,房主張某竟是一名逃犯。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2016年9月,房東張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買二手房遇詐騙 房主得首付款后失聯
2016年年7月,潘女士準備在東城區中海紫御公館購買一套二手房。據她介紹,其和家人通過房天下崇文門門店了解了該小區房屋的在售情況后,最終,選中了由房天下房產經紀人梁某推薦的一套二手房。隨后,梁某幫忙聯系了房主,雙方約定于同年7月25日商談房屋交易的具體細節。
潘女士說:“當時該小區同戶型房源售價均在440到460萬左右,當晚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以447.5萬元的價格簽下了這套60余平的房子,并與房主張某、中介房天下分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房產經紀合同等協議”。
同時,因房主張某稱,此房屋有抵押貸款250萬元,需要等額的首付款來解押,故潘女士按合同約定時間向房主張某支付了250萬元首付款(包括10萬元定金)。
潘女士提供的與經紀人梁某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經梁某確認,準備交易的房屋名下有工行貸款60萬元,消費貸款(小貸公司)200萬元。潘女士需要預交首付是250萬元。
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經查房主是逃犯
潘女士告訴記者,房主張某在收到250萬元首付款后,遲遲不履行合同,自2016年12月起,房主張某便徹底失蹤了
隨后,潘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今年6月26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記者注意到,判決書顯示,該涉案房屋名下的貸款并非是250萬元,而是393萬元。經法院查明:房主張某將涉案的房屋在銀行質押了143萬元,同時還向案外人程某抵押了250萬元。
法院最終解除了該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判令張某退還潘女士房款250萬元以及賠償損失120萬元。
贏了官司的潘女士以為可以拿回自己的首付款和賠償,但事實上,官司是贏了,錢卻無法拿到,因為潘女士根本找不到房主張某本人。
記者注意到,潘女士起訴房主張某案時,張某并未到庭,此外,法院還查到,原來此房屋于2015年已被出售過一次,房主張某騙取上一買房人首付款后拒不履約過戶被買家起訴過,就在法院出具過戶的調解書后,房主張某就已失聯,直至再次將涉案房屋賣給了潘女士。
那么,房主張某到底去哪了?潘女士通過公安機關獲悉,原來房主張某的公司因非法集資3000萬元,已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目前仍在抓捕中。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女子購房 逃犯房 東一房二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