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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對不動產登記亂收費說“不”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記者王立彬)針對不動產登記中個別地方出現重復測繪、額外收費等問題,國土資源部要求加以規范,不得違規亂收費,增加申請人負擔。
國土資源部地籍司(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7日表示,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以來,各地積極推進權籍調查,有效保障了不動產登記制度落地實施。隨著工作推進,個別地方對權籍調查工作要求把握不準,出現重復測繪、額外收費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成效和行業形象。為此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規范不動產權籍調查,不得違規增加申請人負擔,切實便民利民。
根據通知,政府統一組織開展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首次登記,應由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組織完成權籍調查工作。申請人委托開展權籍調查的,應由申請人自行選擇權籍調查單位,權籍調查費用由委托雙方根據相關收費標準和規定協商確定。由政府出資開展的權籍調查工作,依據政府采購要求選擇權籍調查單位。前期行業管理中已產生的測量成果,符合不動產登記要求的,不再重復測量。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前已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和房屋登記及依法辦理了房屋登記但未辦理分戶土地登記的城鎮住宅、成套商業辦公用房等申請辦理轉移、變更、抵押等登記時,經確認土地權屬合法且不涉及界址界限變化的,不得要求權利人提交權籍調查成果,不得要求權利人委托調查單位開展權籍調查,不得要求權利人繳納測繪費、配圖費等。
通知要求,在未完成房地數據整合的過渡期內,不動產登記機構應采取多種方法,優先完成房地產交易活躍等重點地區房地數據掛接。對已有宗地信息不完整或利用已有資料無法實現房屋落幢落宗的,在確認土地權屬合法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則,先行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國土資源部 不動產登記 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