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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對市場亂象加大懲處力度
“治理亂象以來,激進投資得到有效遏制,保險資金在上半年未發生非理性舉牌、境外收購等激進投資行為。”在保監會18日召開的“1+4”系列文件落實效果新聞發布會上,保監會稽查局副局長楊玉山表示,目前,保險業風險積聚得到明顯遏制,市場亂象受到堅決阻擊,行業出現了健康、平穩、良好的發展拐點。
落實“穿透式監管”
為加強金融風險防控,今年4月底,保監會發布《關于強化保險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虛假出資、產品不當創新、銷售誤導、數據造假等亂象,取得了明顯成效。
保監會財會部副主任郭菁表示,一是行業風險狀況總體穩定。二季度末,全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35%,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20%,均顯著高于100%和50%的償付能力達標線。
二是行業轉型效果逐步顯現。從二季度償付能力充足率來看,行業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環比上升的公司達到66家,較一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數量為2016年以來最多;壽險業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為216%,較一季度上升2.4個百分點,是自2016年以來的首次上升。
三是行業風險管理能力持續提升。各財產險公司和第三方平臺陸續下架違規車險產品,部分公司主動調整經營策略;中短存續期業務占比明顯下降,實現了結構性的“瘦身”;激進投資得到有效遏制,保險資金在上半年未發生非理性舉牌、境外收購等激進投資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穿透式監管”一詞在發布會上出現頻率極高。在防范資本不實風險中,保監會不斷加強對股東資本的穿透式審查。一是穿透資金來源,要求股東在投資入股時提供資金來源說明等證明材料,對存在疑點的進行追溯審查,確保入股資金自有、真實、合法;二是穿透股東資質,加強背景、資質和關聯關系穿透性審查,科學評估投資人投資歷史、人員素質、信用記錄等,嚴防動機目的不純的投資者投資保險業。
重拳出擊行業亂象
上半年保監會主要部署保險機構開展了八項自查工作。初步統計,治亂象工作開展以來,公司自查發現問題1131個,涉及金額982億元;監管部門專項檢查發現問題2300余個,涉及金額近10億元,市場亂象問題及風險得到了遏制。
保監會也加大了對違法違規的處罰力度。上半年,保監會系統共對306家保險機構和447人實施行政處罰,其中罰款6369萬元,處罰機構家數、人數及罰款金額分別同比增長31%、18%和21%。重大行政處罰次數明顯增加,其中,禁止4人進入保險業,責令13家保險機構停止接受新業務。
“下一步,保監會將繼續加強風險排查。”楊玉山表示,一是持續推進保險機構自查及監管檢查。針對已部署尚未結束的自查工作,督促保險機構深入排查,及時查擺存在的問題。二是督促公司切實整改。組織開展“回頭看”,確保違規問題整改到位,推進公司合規經營。三是依法嚴肅懲處。堅持“雙罰制”原則,進一步加大對市場亂象問題的懲處力度,建立保險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四是繼續完善監管制度。目前,正在研究起草《保險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監督評價辦法》和《關于加強保險公司發展規劃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研究健全戰略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完善評估內容和具體指標,提高對公司戰略風險識別的準確性和科學性。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保監 亂象 保險 市場 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