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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15項涉稅事項今年底基本實現全國通辦
中新網9月21日電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于跨省經營企業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通知》。通知明確,2017年底基本實現跨省經營企業部分涉稅事項全國通辦,涉稅事項范圍確定為4類15項。
通知指出,為方便納稅人辦稅,稅務總局決定對跨省經營企業部分涉稅事項實行全國通辦。堅持稅收預算級次和收入歸屬不變的原則,在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不改變的前提下,為跨省經營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辦稅服務,2017年底基本實現跨省經營企業部分涉稅事項全國通辦。
對于通辦范圍,通知明確,全國通辦是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營企業,可以根據辦稅需要就近選擇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異地涉稅事項。全國通辦的涉稅事項范圍確定為4類15項:
——涉稅信息報告類。具體包括存款賬戶賬號報告、財務會計制度及核算軟件備案報告。
——申報納稅辦理類。具體包括欠稅人處置不動產或大額資產報告、納稅人合并分立情況報告、發包出租情況報告、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扣繳報告。
——優惠備案辦理類。具體包括增值稅優惠備案、消費稅優惠備案、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根據稅法規定由總機構統一備案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事項除外)、印花稅優惠備案、車船稅優惠備案、城市維護建設稅優惠備案、教育費附加優惠備案。
——證明辦理類。具體包括完稅證明開具、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通知強調,全國通辦涉稅事項采取“異地受理,內部流轉,屬地辦理,辦結反饋”的方式辦理。納稅人按規定提供資料及委托授權書向受理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稅務機關接收資料后,傳遞到屬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人可以選擇申請郵寄或主管稅務機關領取辦理結果。
通知最后指出,全國通辦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各地稅務機關務必高度重視,按照職責分工,緊扣時間節點,加強協調溝通,對全國通辦經辦人員培訓到位。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網站、辦稅服務廳等渠道主動公開全國通辦的涉稅事項和辦理方式,便于納稅人自主選擇,確保2017年12月31日前實現全國通辦。
編輯:秦云
關鍵詞:15項涉稅事項 年底全國通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