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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礪前行 蓬勃發展
綜述:中共十八大以來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就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
多黨合作的新思想新實踐
——綜述中共十八大以來多黨合作事業的發展(一)
編者按
中共十八大以來的五年,是中華民族砥礪前行的五年,也是多黨合作事業蓬勃發展的五年。五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視多黨合作和民主黨派工作,就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多黨合作事業發展進入了嶄新時期。從今日起,本報開設迎接中共十九大特別報道系列“多黨合作這五年”,系統梳理五年來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發展的重大理論創新和實踐成就。敬請關注。
□本報記者 韓金偉
9月23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刊發重要報道——專項民主監督 助力脫貧攻堅,對民主黨派自2016年以來開展的這項工作進行了總結報道,讓電視機前觀看了節目的廣大民主黨派成員深受鼓舞。這是自今年4月份,民主黨派開展年度重點調研工作登上新聞聯播之后,民主黨派履行職能的又一次全新展示。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視多黨合作和民主黨派工作,就堅持和完善我國多黨合作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多黨合作事業發展進入了嶄新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多黨合作理論得到新發展
理論上的成熟是一個政黨成熟的標志。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高度重視多黨合作理論建設,對民主黨派的歷史定位進行了新的闡釋,對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進行了新的拓展。
2013年2月6日下午,中南海。習近平總書記邀請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新老領導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共迎新春。習近平指出,各民主黨派是與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
這一重大論斷,進一步明確了民主黨派的基本屬性、歷史方位、時代使命和目標追求,是多黨合作理論的重大創新。這一重大論斷,蘊含著對多黨合作事業的戰略思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事關我國多黨合作政治格局的鞏固,事關我國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優勢的體現,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興旺發達。
2015年5月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明確指出,民主黨派是“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同中國共產黨通力合作的親密友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這是中國共產黨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對民主黨派性質的最新界定,標志著民主黨派的性質實現了又一次歷史性轉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的提出,充分體現了中共中央對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戰略思考和科學謀劃,對于充分調動民主黨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制度,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強化團結、合作、和諧的政黨關系,推進民主黨派的建設和發展,都具有重大意義。”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袁廷華在闡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這一概念時這樣說。
袁廷華認為,準確認定民主黨派的性質,歷來是中國共產黨確定對民主黨派的政治態度、制定對民主黨派方針和政策的基本依據。民主黨派在我國政治體系和政黨制度中處于怎樣的政治地位?這個問題關系到政黨制度的制度規則的確立,關系到民主黨派權力和權利的明晰及作用的發揮。因此,對民主黨派定性和定位,是我國多黨合作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民主黨派的性質先后發生了數次歷史性變化,從民族資產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及知識分子的聯盟到具有新民主主義性質的政黨,再到一部分勞動者的政黨、致力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每次變化,既反映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變化和民主黨派的歷史進步,也反映了目標任務和相互關系的改變,往往成為多黨合作進入新階段、新境界的一個重要標志。”中央統戰部原副秘書長張獻生撰文指出。
民主黨派是多黨合作的主體,其性質的發展變化,決定著多黨合作的政治基礎、目標任務、基本政策,也決定著民主黨派的基本定位、職能作用和與中國共產黨的關系。
中共十八大以來,順應民主黨派性質的變化,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也有了新的拓展和延伸。2015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規定:“民主黨派的基本職能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協商。”這一概括將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兩項職能,拓展為三項基本職能。這是中國共產黨在總結多黨合作經驗基礎上,對民主黨派基本職能作出的新的科學概括,是多黨合作理論的重要創新。
民主黨派職能不是與生俱來、一成不變的,而是在我國多黨合作制度確立后,伴隨著國家民主政治的推進和政黨制度的發展逐漸完善的。1956年10月召開的第7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上,中央統戰部部長李維漢把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主要作用歸結為“參、代、監、改”四個方面。1989年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首次明確了民主黨派“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的參政基本點。2001年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統一戰線工作的決定》,以“積極支持民主黨派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能”的表述對民主黨派的職能作出了規范。60多年來,民主黨派職能的每一次完善,都為參政黨作用的發揮創造了條件、搭建了平臺。
張獻生認為,民主黨派基本職能的新拓展,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團結合作不斷深入發展的生動見證,進一步豐富了多黨合作的內涵,對新階段更好發揮民主黨派的參政黨作用,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民主黨派基本職能的新拓展,更加科學、全面、準確地反映了民主黨派在我國政治體系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價值,開拓了民主黨派發揮作用的領域,同時也彰顯了中國共產黨堅持和發展多黨合作的優良傳統和堅定信念,對于充分調動民主黨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體現和增強我國多黨合作制度效能,推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事業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袁廷華說。
多黨合作制度化程度創新高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著眼于多黨合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在確保多黨合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方面作出重大部署,為我國多黨合作事業長遠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制度化建設,歷來是我國多黨合作事業蓬勃發展的重要保證。1989年,《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正式頒布,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開始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在此后的近30年間,中共中央連續頒布多個文件,對我國多黨合作事業進行規范。
2012年,中共十八大報告首次明確要“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首次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強調要“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2014年9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成為指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公布了《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首次系統規定了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大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社會組織協商等七種協商渠道,首次提出了“政黨協商”的概念,并將政黨協商放到首要的位置,對政黨協商的形式、建言制度、保障機制作了具體的規范,在推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和多黨合作制度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公布《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在充分肯定政協協商民主在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協商中的意義作用同時,明確了政協協商民主的內容、形式、機制、制度等問題,這個《實施意見》把政協協商作為一個專門的協商渠道作了規定,為下步政黨協商實施意見的出臺作了準備。同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公布了《關于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首次對“政黨協商”的概念予以完整的表述,指出“政黨協商是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標,就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事務,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直接進行政治協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并規定無黨派人士和工商聯也參加政黨協商,同時,《實施意見》進一步系統且具體地規定了中央層面政黨協商的七大協商內容、三種協商形式、四大保障機制,明確了協商的程序。這是中國多黨合作史上第一個系統規范政黨協商的制度性文件,開啟了我國多黨合作的新篇章。
如果說從1989年以來,以中共中央名義頒布的多份文件為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基礎,那么2015年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作為中國共產黨關于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部規范性法規,則使包括民主黨派工作在內的統一戰線各項工作有了堅強的政治保障、組織保障、法制保障。
多黨合作制度效能不斷提升
在2015年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更好地體現這項制度的效能,著力點在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積極作用。” 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積極作用,是體現和增強我國多黨合作制度效能的重要途徑。中共十八大以來,作為我國多黨合作事業的主體,各民主黨派結合自身特點優勢,認真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職能,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中作用顯著,我國多黨合作制度效能得到大幅提升。
5年來,各民主黨派中央緊扣黨和國家中心工作,聚焦“大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大力振興和提升實體經濟”等“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深入考察調研,利用專題協商座談會、書面建議“直通車”等形式,積極建言獻策。
5年來,各民主黨派中央向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報送書面意見建議共496件,其中410件得到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許多建議得到采納,上升成為國家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如平潭綜合實驗區發展、推進京津冀大氣污染協同治理、應對區域灰霾污染、調整“十三五”期間GDP增速、完善收入分配機制、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等,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5年來,中共中央召開或委托中央統戰部召開協商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共100余次,其中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20次,平均每年主持召開4—5次,就中共中央全會報告、制定“十三五”規劃、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和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政治生活、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戰略性全局性問題,與黨外人士真誠協商、認真聽取意見建議,成為國家政治生活中一道亮麗風景,展示了中國政黨制度的鮮明特色和獨特魅力。
“踏遍青山人未老,風景這邊獨好。”中共十八大以來,多黨合作事業成就輝煌,多黨合作理論與實踐不斷創新。我們堅信,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我國的多黨合作事業必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民主黨派 協商 制度 事業 中國共產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