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國企·民企>銳·評論銳·評論
信息消費也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增強信息消費的供給能力與水平,一方面要鼓勵企業發展面向定制化應用場景的智能家居,推廣智能電視、智能音響、智能安防等新型數字家庭產品;另一方面要支持網絡作品原始創作,推動優秀作品網絡傳播,拓展數字影音、動漫游戲,培育較強實力數字創新企業,不斷豐富信息消費的內容
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我國信息消費的發展目標,確立了拓展與升級信息消費的重點方向和領域。
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信息消費規模達3.9萬億元,對GDP增長直接貢獻0.26個百分點。雖然我國信息消費總量規模不小,但人均信息消費支出僅為631美元,與美國、日本等信息消費大國還有較大差距。不過,最新數據顯示,目前我國移動電話用戶13.7億戶,其中4G移動寬帶用戶9.1億戶,我國有網民7.51億,互聯網普及率為54.3%,超過全球平均水平4.6個百分點。我國移動支付用戶規模達到5.02億人,總量居全球第一。不僅如此,中國電子商務市場交易規模超20萬億元,高居全球之首。有關方面預計,2020年我國信息消費規模將達到6萬億元,年均增長11%以上,信息消費拉動相關領域產出將達到15萬億元。
2013年,國務院曾印發過《關于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過去幾年,我國信息消費市場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除了4G網絡在城市廣泛鋪開以及移動互聯成為主流外,信息消費產品也從電腦、手機發展到可穿戴設備、VR/AR等智能化產品;信息消費內容從語音、數據接入等傳統通信獲取向視頻直播、自媒體推送等多樣化的信息內容轉變;消費范圍從生活娛樂領域拓展到生產性服務;信息消費終端出現了無現金支付、滴滴打車、共享單車、知識付費、在線外賣等新類型。有鑒于此,《指導意見》特別強調要加快拓展和提升信息消費,打造信息消費的升級版。
增強信息消費的供給能力與水平,應該是信息消費新升級的重要落腳點。為此,需要實行信息消費供給側的結構性調整與優化。一方面,要鼓勵企業發展面向定制化應用場景的智能家居,推廣智能電視、智能音響、智能安防等新型數字家庭產品,同時在交通、能源、市政、環保等領域推動各類應用電子產品的智能化升級,通過終端創新輸出提升需求結構層級度;另一方面,要通過相關途徑,支持網絡作品原始創作,推動優秀作品網絡傳播,拓展數字影音、動漫游戲,培育較強實力數字創新企業,不斷豐富信息消費的內容,開展內容創新。在位置移動、社交網絡、云計算以及大數據等方面提升企業的信息技術服務能力,形成專業化、智能化的服務供給體系,通過技術服務輸出增強需求側的體驗度。當然,信息消費并不只有內容、終端或者技術服務,還需要平臺力量的支撐,諸如電商平臺、教育資源與知識分享平臺、醫療資源分發平臺等,都應當成為加強的重點。
在關注城市群體、年輕消費者的同時,相關企業也應將注意力更多投向農村市場以及老年人群體身上,從而擴大信息消費覆蓋面,這是挖掘信息消費潛力的有效路徑。同時,消費環境的改善是信息消費升級的關鍵,因而在政策層面,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降低通信、物流、支付等方面的消費成本,完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等,讓公眾在信息消費面前“能消費”“愿消費”“敢消費”。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市場學會理事、經濟學教授張銳)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消費 信息 結構性 數字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