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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海外游學“游而不學”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高收入家庭的增多,許多家長越來越看重海外教育資源。在長長短短的各個假期里,家長們不再只局限于“清一色”地給孩子報各種興趣班、補習班,而是鼓勵孩子走出去,在“讀萬卷書”的基礎上“行萬里路”,由此催生了出境游學熱潮。(10月29日《法制日報》)
要說“游學”這個詞,可不是現代人的新發明。追溯中華民族最早的游學導師,恐怕當屬孔子他老人家。孔子帶領弟子周游列國,開闊了弟子的眼界,增長了弟子的見識。不過,孔圣人帶領弟子周游列國,可不只是為了游山玩水,而是實實在在地讓弟子成長。而最近幾年流行起的游學熱,大部分卻有“游而不學”的傾向。
很多人選擇將孩子送往歐美等發達國家游學,大多有三種傾向:要么想讓孩子通過“游學”學到知識,領悟異域文化;要么想讓孩子去練習下英語口語;要么就單純地存在攀比心理,讓孩子找個高大上的游玩地方。持有第一種傾向的父母,希望過高了點,因為十天半月的走馬觀花哪能真正融入一種文化?持有第二種心理的父母,代價未免花得太大了。持有第三種心理的父母,自己愿意花錢去“顯擺”,也就莫抱怨價格貴。
當今的游學市場,雖然火熱,卻五花八門,沒有行業規范,大多過分注重盈利,缺乏對行業的持續規劃,導致家長疑慮重重。有的游學項目將孩子們組成一個團隊,到外國的中小學里插班讀一兩個星期,孩子們到了外國,卻喜歡和自己人扎堆,相互交流的也是中國人,哪里能達到“游學”的目的?
游學不是不可以,游學也有游學的好處。但是,“游而不學”的游學市場不能這么完全無章法地亂下去。要糾治亂象,當從以下方面著手:其一,游學市場監管機構不能缺位,到底是教育主管部門監管,還是旅游主管部門進行監管,應該明確。有的游學機構打著旅游的“擦邊球”,一旦出了問題便很麻煩。其二,游學機構應該有行業標準,不能讓游學成為個人斂財的工具,這不利于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其三,家長們切莫對孩子游學過于盲從,應該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和意愿,選擇是否參加游學活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游學 孩子 游而不學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