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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擬修改會計法等11部法律 依法推進簡政放權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申鋮、劉紅霞)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10月31日審議了會計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擬通過修改法律取消部分行政審批事項、職業資格事項、優化審批流程,進一步依法推進簡政放權。
受國務院委托,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當日作草案說明時表示,草案旨在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更大程度上激發市場、社會的創新創造能力。
根據草案,擬對會計法相關條款進行修改,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并刪去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中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的規定。
同時,擬對海洋環境保護法、文物保護法、海關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母嬰保健法、公路法、港口法、職業病防治法等8部法律中部分涉及行政審批的條款進行修改,取消相關行政審批項目,同時增加有關監管措施。
“考慮到這些行政審批管理的事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規范和標準、隨機抽查和日常巡查、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和信用管理系統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草案取消了相關行政審批。”袁曙宏說。
此外,擬對民用航空法關于申領通用航空經營許可證的規定進行修改,辦理工商登記不再需要該前置審批。此次還擬將文物保護法部分條款規定的文物保護措施前置審批修改為并聯審批。“這將有利于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袁曙宏說。(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會計法 簡政放權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