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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督查通報:有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中新網11月7日電 據環保部網站消息,環保部通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情況。11月5日,28個督查組對照任務清單的469家企業(單位)的526個具體任務點位進行了現場核實,發現其中85家企業(單位)的102個點位存在環境問題。其中,部分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甚至有企業仍在生產。
存在問題的點位中,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33個,工業企業未落實無組織整治要求的29個,施工工地揚塵管理的12個,非工業污染問題的10個,未安裝治污設施的8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4個,涉氣“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的2個,城鄉散煤治理、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工業企業其他涉大氣污染問題、加油站專項整治的各1個。
其中,部分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甚至有企業仍在生產。督查組抽查“2+26”城市311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具體任務點位時發現,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山西西山煤氣化有限責任公司、山西省長治市南耀集團科保水泥有限公司、山西省晉城市東方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未按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天津市寧河區寧河鎮寶蘆線(S205)一個公路施工工地(天津市博通包裝制品有限公司門口)、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河北誠信九天醫藥化工有限公司、河北省邢臺市茂新化工產品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屯蘭川河道中水輸運施工項目、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高都加油站改造工地、山東省濟南市平陰縣瑪鋼廠、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鄭州滎澤建材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安陽精盾耐材有限公司、河南省鶴壁市鶴山區鶴壁地恩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新鄉市獲成鋁業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單位)未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停產、限產要求,仍在生產(施工)或有明顯生產跡象。
部分工業企業和施工工地揚塵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防揚塵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督查組檢查發現,天津市寧河縣隆昌異型軋鋼廠、河北省滄州市南皮縣建臣新型建材廠、山西省長治市屯留縣興旺彬燁鈣合金工貿有限公司、河南省開封市通許縣河南省宏大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省新鄉市長垣縣新鄉中益發電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陽市濮陽砼之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9家公司的車間(堆場)未安裝除塵設施或防揚塵措施不完善,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
督查組共抽查了15個施工工地,發現山西省太原市萬柏林區西銘路高架橋建設項目、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山西晉城大化肥加油站建設項目等12個施工工地存在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的防揚塵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
仍有部分工業企業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存在違法排污現象。河北省邢臺市新河縣邢臺泛亞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玻璃熔爐、山西省晉城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山東省濱州市山東派鉑家居有限公司、河南省鄭州市滎陽市河南鑫鑫鑄業有限公司電爐熔煉工序、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光明塑業有限公司拉絲噴膜工段、河南省濮陽市正大節能建材有限公司破碎工段等8家企業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廢氣直排。
河南省濮陽市臺前縣打漁陳鎮順昌橡膠廠未按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停產,處于生產狀態,橡膠破碎制粉工段的收塵器未和除塵設施連接,粉塵無組織排放。
編輯:曾珂
關鍵詞:有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