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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刷單炒信”付出更大代價
“雙11”臨近,許多人摩拳擦掌準備開啟“買買買”模式,消費大戰一觸即發。據統計,截至去年底,我國網民規模達7.31億人,網購用戶達到4.67億人。網購在激發消費潛力、方便消費者的同時,也面臨新的問題。
網購,買家、賣家線上洽談、線上交易,互不見面,買家只能依靠商品描述、客戶評價、銷售數量等信息綜合判斷從而決定是否購買。一些不良店家動起了“歪腦筋”,通過雇用“刷手”,以虛假交易形成交易記錄、信用記錄,賺取好口碑,制造銷量領先、品質過硬、信譽良好的假象,欺騙消費者。成本低、代價小、收益高,“刷單炒信”成為業內公開的秘密。
刷單,本質上屬于商業欺詐,既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家信譽和商品質量的知情權,損壞消費者切身利益,更破壞了電商信用評價機制,擾亂市場競爭秩序。倘若任由投機取巧者獲利,誠信經營者吃虧,會造成網絡經濟的“信任危機”,“劣幣驅逐良幣”的惡果顯而易見。但由于“刷單”操作隱蔽、流程在線、分工細化,識別難度大等原因,一直未能得以有效治理。
面對新情況、新問題,需要法律亮劍。10月31日,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商品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否則,情節嚴重者最高可處以200萬元罰款。
相比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家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予以細化,更具針對性,懲處力度也加大了。相信這對“刷單炒信”行為將產生更大的威懾力。
有法可依,更要考慮法律如何落地。公安、工商、網絡部門可聯合起來,形成更加嚴密的監管體系。運用網絡大數據分析優勢,探索稅收監管、質量監管、網絡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對刷單機構、發空單的快遞公司、刷單軟件等,進行全過程監管。另外,完善電子商務領域信用記錄,將涉事商家列入“黑名單”,甚至責令行業禁入。10月31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首批“電子商務領域嚴重失信企業黑名單”共500家企業,便是良好的開端。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看,立法大都是針對經營者的,對“刷手”如何懲治卻相對模糊,還需進一步探索。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市場經濟講究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刷單炒信”違背了最起碼的市場原則、社會公德,長此以往會污染社會風氣。因此,完善立法、加強執法,雙管齊下,給“刷單炒信”者戴上金箍,有利于凈化網購環境,構建公平競爭的良性市場秩序。
惡意刷單、個人信息被泄露、假冒偽劣等,飛速發展中的網絡經濟新問題不少。用法治為市場公平、社會公德保駕護航,擠壓“刷單炒信”者閃轉騰挪的空間,營造守法誠信的網絡環境,電子商務發展前景將更加可期。(金正波)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刷單炒信 更大 代價 付出 虛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