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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快遞十幾萬元青銅酒器損壞 保價兩萬只賠償兩千
十幾萬元的青銅酒器收藏品快遞到家斷了一條腿
酒器保價兩萬元,但快遞公司說賠償兩千元
最近,在杭州蕭山做工藝品生意的單先生碰見了一件糟心事——他通過某快遞寄了一件青銅酒器,據說價值十幾萬元,貨到后卻斷了一條腿。這件物品保價兩萬元,但最后,快遞公司卻說只愿意賠償兩千元。
快遞青銅酒器藏品,保價兩萬元
單先生是古玩愛好者,在蕭山開了一家工藝品店,結識了不少古玩同好者,山東濰坊的陳先生就是其中一位。陳先生有一個青銅酒器藏品,按用途分是溫酒器,叫做“斝”(音同“夾”)。上個月,有人看上了陳先生的這個收藏品,單先生在山東出差的時候就把它帶回了杭州。不過最后因價格談不攏沒能賣出去,單先生想通過快遞寄回給陳先生。
11月7日,單先生撥打了某快遞的電話,“我前前后后寄過十幾次工藝品了,原本挺放心的。”
“因為東西比較值錢,當初老陳花了13萬元買回來的。我一開始是想保價10萬元的,后來改成了3萬元。”單先生當天郵寄了兩件物品,包括這個青銅酒器收藏品和另一個銅杯子,分別保價為2萬元和1萬元。
兩天后,這個快遞送到了山東,運費是到付,但意外發生了。
“我是當場打開驗收,結果發現酒器的三條腿斷了一條。”看到自己收藏的物品摔斷了腿,收件人陳先生有點難過。不過考慮到可以修復,他還是簽收了,并支付了28元運費和150元保費。
快遞公司愿賠兩千,但收寄雙方意見不一
當天,陳先生便聯系了快遞公司客服,快遞公司和他核實了快遞單號等信息后,承諾48小時內解決。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說:“這是高單物品,按照行業慣例是先和寄方談賠償的事情。11月10日我們先聯系了單先生,他授權給收方處理。”
“快遞公司問我修這個價格多少,我感覺一兩千差不多了,就是花費的時間要比較長,可能要半個月。”陳先生說,他之前寄過一件瓷器,運輸中破損了,最后快遞公司賠償了2萬元,而其中1萬多是快遞員自己賠償的,“上次壞的是瓷器,修復不了;這個青銅酒器是可以修的。快遞小哥不容易,我也不想多要錢。”
但作為寄方的單先生不同意。單先生認為,首先他是投保方,東西損壞如何賠償客服應該和他溝通;其次,投保多少錢就應該賠償多少錢,不能由快遞公司單方面更改賠償金額。
快遞公司工作人員說,“從11月10日到11月13日,我們和雙方溝通了很多次,但寄方(指單先生)堅持要求保價賠償,而且收回了對收方的授權。”
如今,48小時已經過去了,可由于單先生和陳先生雙方意見不統一,賠償事宜依然沒有解決。
收方和寄方到底該聽誰的
錢報記者咨詢了豐國律師事務所的陳松濤主任。陳松濤說,目前這種情況,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是要求快遞公司按照保單上的金額原數賠償,賠償兩萬元,但是工藝品的所有權歸屬快遞公司,相當于快遞公司“報廢”式賠償;第二種是找一位第三方修理專家,經過鑒定,讓快遞公司賠償工藝品的修理費,并且酌情加點補償費用,這樣工藝品的所有權仍屬于個人。
那么,作為寄方的單先生是否有權利要求保價賠償呢?
陳松濤解釋,一般來說,保險是在保險費繳納那刻開始生效。而這件事中,雖然單先生認為他是投保人,但貨物的所有權屬于陳先生,而且運費和保費也都是陳先生繳納的,保險的受益人也是陳先生,陳先生就擁有選擇追討兩萬元或者修理費的權利,除非受陳先生委托,否則單先生沒有追討權利。記者 張蓉 黃偉芬 章然
編輯:秦云
關鍵詞:快遞青銅酒器 保價兩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