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對惡性碰瓷者不能止于“訓誡”
11月3日下午14時許,湖北蘄春縣赤東鎮一小學校長陳某駕駛轎車返回學校的路上,遇到一名倒地老人躺在路邊,陳某出于好心下車后上前詢問老人,并將老人扶到路邊休息。陳某因學校事務等待處理,將老人扶起后立即趕回學校。16時許,這名老人突然滿臉血跡來到小學鬧事,自稱被校長開車撞傷要求賠償,校長陳某當即報警。民警調查后還校長清白。蘄春縣警方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這名“碰瓷”的老人被警方訓誡。(11月13日 澎湃新聞網)
近年來,屢次看到車主被訛詐碰瓷的報道,碰瓷黨大有泛濫成災之勢。對此,執法部門如果不加嚴厲打擊,將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破壞社會治安,給民眾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像今天新聞中這個老人“因喝酒后回家路上突遇腰疼倒地不起”,小學校長陳某出于好心下車并將其扶到路邊休息。他竟恩將仇報,“滿臉血跡來到小學鬧事,自稱被校長開車撞傷要求賠償”,三番五次地纏上了陳某,給陳某的榮譽帶來損害,給他的工作帶來了諸多困擾。按理,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誣陷,可將其行政拘留”,然而,警方只是“訓誡”了事,這確實令人無語和無奈。
在碰瓷事件中,縱使碰瓷者明明沒有受傷,可被碰瓷者怕麻煩或怕耽誤太多的時間,加之在舉證方面也存在諸多困難,遇到這類事,大多數人出于息事寧人,只得自認倒霉,出錢私了。而且,即使有被碰瓷者報警,且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方是碰瓷者,可警方仍然是訓誡幾句后就一放了之。“零成本” 的誣蔑、敲詐,無疑大大助長碰瓷者的囂張氣熖,讓他們樂于碰瓷。“史上最牛碰瓷人”孫萬祥就是一個明證。他自2001年以來成為“碰瓷專業戶”后,共留下報警記錄300多次,碰瓷經歷逾上千起,受害司機158名,碰瓷收入達到13萬余元,可他仍然沒有受到法律的相應制裁。
老人摔倒,路人相扶,老人反賴,路人賠償,一起起碰瓷事件的上演,讓道德蒙塵,令“扶不扶跌倒老人”竟成了兩難的選擇。一時間,家人朋友之間在出門之前叮囑的話竟然是:出去遇到老人躲遠點,老人有事千萬不要管……這樣的叮囑,與其說是關心,不如說是悲哀。
為了匡扶正義,懲治地痞無賴,對惡意碰瓷者應以敲詐勒索罪給予嚴懲,這是每個有正義感公民的心聲。面對惡意碰瓷者,司法部門應“該出手時就出手”,堅決對那些倚老賣老、為老不尊的“碰瓷老人”說“不”,讓無賴者付出沉重的道德和法律代價,杜絕惡意碰瓷事件的發生,別讓“扶不起的老人”再次成為損傷社會道德契約之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碰瓷 瓷者 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