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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青島市委推動盟員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
民主黨派通過社會服務參與到基層的社會治理中去,發揮其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優勢,為基層團結群眾、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提供服務。但是,也存在著服務隊伍規模小、時間難以保障、經費不足等困境。
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和政府職能轉變的加快,社會組織在參與社會公共服務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其專業化、個性化、補缺性、第三方等優勢,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基層社會建設的“真空”地帶。
在民主黨派的社會服務工作中,社會組織與民主黨派有著共同的目標,兩者不僅在非營利性、公益性、直接面向公眾服務等方面具有共性,各自組織的不同特點也使他們能夠在社會服務中優勢互補。
青島民盟中有盟員運營的社會組織20余個。領域涉及法律援助、幫困助殘、心理咨詢、養老服務等方面。這些社會組織運營者有的被評為“全國學雷鋒標兵”“感動青島十佳道德模范”“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齊魯和諧使者”“青島十佳公益組織”等,有的得到了中央統戰部、國家民政部等領導的肯定。
民盟青島市委在開展社會服務,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過程中,高度重視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因勢利導,順勢而為,指導、整合、推動盟員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到民盟社會服務工作中去,成效顯著。
一是引導運營社會組織的盟員傳承民盟優良傳統。開展“不忘合作初心,繼續攜手前進”專題教育活動,對社會組織界盟員積極引導,使民盟“奔走國是、關注民生”優良傳統深入人心,激發他們參與民盟社會服務工作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二是整合盟內社會組織資源。成立了民盟青島市委社會組織委員會,將近年來發展的社會組織管理者盟員聚合在一起,便于加強指導、集中力量、發揮優勢,推進盟員社會組織參與民盟社會服務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為盟員社會組織參與民盟社會服務搭建平臺。在民盟各區工委的社會服務品牌“凝心聚力·共建共享”中植入盟員社會組織服務項目,以民主黨派與社區共建項目為依托,為社區百姓做好事,做實事。
四是鼓勵運營社會組織的盟員參與民盟社會服務工作。對盟員社會組織的成績予以宣傳報道,在評選先進、政治安排等方面優先推薦,激勵盟員的社會組織參與民盟社會服務工作,使民盟社會服務的范圍進一步拓展,社會服務質量進一步提高。(張棟)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社會組織 服務 民盟 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