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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老有所養管好“養命錢”
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題:為老有所養管好“養命錢”
新華社記者葉昊鳴、譚謨曉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是老百姓的“養命錢”,事關百姓福祉。國務院近日印發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提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為充分體現代際公平和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如何使用好這筆“養命錢”,讓人民群眾真正老有所養,是全社會極為關注的問題。
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我國2016年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37991億元,比上年增長18%,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34004億元,比上年增長21.8%,年末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43965億元。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雖然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在不斷加大,但在全國養老金的發放方面,并不存在缺口,僅是個別地區出現當期收支缺口。”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拓寬了社保基金的補充渠道,有助于增強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此次國有資本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是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壓力?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除了個人繳費、財政補貼、社保基金投資收益等渠道,此次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無疑成為社保基金來源的一個重要渠道,對于緩解未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有一定積極意義。
此次國有資本進行劃轉,是否會影響養老金發放上的調整?對此鄭秉文表示,養老金的劃撥和發放待遇有所不同,其發放待遇調整有嚴格的公式,根據CPI指數、社會經濟來源結構、個人平均工資等情況來確定調整的比例,并不涉及到養老金劃撥方面的因素。因此養老金無論如何劃撥,都不會影響在養老金發放上的調整。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進一步保障充實了社保基金,而如何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也是一個引發大眾關注的問題。
方案提出,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托社保基金會負責集中持有,單獨核算,接受考核和監督。條件成熟時,經批準,社保基金會可組建養老金管理公司,獨立運營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
專家表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具有流動性要求高、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特點,必須合理配置資產,優化投資方式,加強對各類風險的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應對,真正把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落細。
記者了解到,社保基金會制定實施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風險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覆蓋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風險管理體系,加強對投資風險的管控力度。
在管理運營全國社保基金過程中,社保基金會堅持直接投資和委托投資相結合的投資方式。對風險相對較低的投資產品,比如銀行存款、直接股權投資等,由社保基金會進行直接投資;對風險相對較高的產品,如股票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選擇國內外優秀的投資管理機構進行委托投資。
社保基金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投資方式降低了直接投資成本,也較好地發揮了外部投資管理公司的專業優勢,為全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發揮了關鍵作用。
數據顯示,社保基金會自2000年8月成立以來至2016年底,累計實現投資收益8227.31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37%,比同期通貨膨脹率(2.33%)高出6.04個百分點。
據了解,未來社保基金會將按照審慎投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提高收益的方針進行投資運營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老有所養 管好“養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