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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炒房”須深化改革
“八成首付”“最低8%的中簽率”、眾籌買房、裹著棉被徹夜排隊……近期,有的城市萬人搶房的“盛況”引發輿論關注。在限購、限售、限價、限貸等政策調控下,一些地方一二手房價倒掛,引發搶購新房。
出現這一現象,不是房地產市場調控太嚴了,恰恰是調控不夠全面、改革不夠深化。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進入“深水區”,調控難度加大。市場越是焦慮越要穩定預期,市場越是瘋狂越要深化改革,在改革前進的道路上不能失去方寸、丟了耐心。
限價等調控目的,不是限制新房開盤價的單邊作業,也不是要“捂”住房價,更不是為了統計數字“好看”。調控房地產市場,要讓短期調控政策為長期改革創造窗口期,讓調控與改革措施共同發力,治標更須治本。
首先,短期樓市調控應當讓位于長效機制,朝著“房子是用來住的”方向,建立長效機制,逐步擴大對公共租賃住房的土地供給,著重滿足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等城市“夾心層”和困難群眾的住房需求,進一步縮小貧富差距,促進房地產市場的供需平衡。
其次,做大做好資本市場,增加優質投資品供應,擴大投資渠道,引導資金從房地產市場轉向其他市場。降低房地產業投資收益,從金融上掐斷投機炒房的明溝暗道,引導投資進入實體經濟,轉移到急需支持的產業發展中去。
另外,嚴格按照房地產的功能定位,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厘清主要矛盾,配套政策措施,實現短期和長期機制的協調一致,將改革不斷引向深入。如此多管齊下,穩定預期,兼顧短期與長遠利益,做細做實,這樣才能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調控 市場 房地產 炒房 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