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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死你”擾民怎么破?專家:使用軟件或被追刑責
“呼死你”擾民,怎么破?
專家表示,使用“呼死你”軟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近日,廣東多位市民遭遇惡意電話軟件“呼死你”的騷擾,被騷擾者平均每15分鐘左右就接到不同地區的號碼來電,更有甚者,7天時間里竟接到了3000多個騷擾電話。有人嘗試與電話運營商溝通,得到的答復卻是“‘呼死你’作為外掛軟件,不在電話運營商可管控范圍之內,只能通過第三方軟件進行攔截”。
那么,面對“呼死你”,被呼叫者還有其他維權方法嗎?接受記者采訪的法律人士認為,利用“呼死你”等外掛軟件對他人進行惡意騷擾,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權和身體健康權,如果該手段的實施符合某些情節,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遭遇“呼死你”電話騷擾維權有多難?
據了解,“呼死你”軟件又名網絡電話自動追呼系統,可利用通訊費用低廉的網絡電話作為呼叫平臺,設置追呼任何區域的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利用相關功能,追呼系統可以對選定的電話號碼進行強烈干擾,堵塞正常通信,讓其手機、電話失去正常的通信功能。
隨著網絡的發展,“呼死你”成為不法分子進行惡意騷擾的常用手段:有網購賣家利用“呼死你”報復給出差評的買家;有人專門針對手機靚號勒索錢財,甚至利用“呼死你”迫使用戶關機伺機實施詐騙。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調查發現,“呼死你”軟件在網絡上可以輕易找到并下載,它們大都被冠上“討債神器”“小廣告克星”“差評克星”等稱號,標價從數百元至上千元不等。記者還注意到,“呼死你”軟件可使用的平臺具有多樣性,除電腦版以外,還有手機版。
“由于這種來電不顯示電話號碼,無法追蹤,目前沒有辦法進行攔截。”北京聯通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被類似軟件進行惡意干擾,建議用戶向執法部門尋求幫助。這名客服表示,除此之外,若想避免被騷擾,用戶只能拔掉電話線或者換號。
“處理起來很難。”北京移動客服人員對記者說,要想從運營商處進行屏蔽,禁止騷擾電話打入,需要在多處端口和線路進行修改,“這些電話有些不顯示號碼,或者來回變換號碼,有的還是外地號碼,這些因素都導致系統需要進行大量修改才能將騷擾電話‘拒之機外’,我們難以為了一名機主的方便,就耗費如此大的人力、物力。”
一位通訊行業工程師表示,這類問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目前尚無很好的解決辦法。他解釋說,通過此類外掛軟件撥打電話,來電號碼處于不斷變化狀態,無法進行全面攔截。如果僅用電話黑名單等方式對其封堵,只能起到杯水車薪的作用。而設置拒接一切陌生來電,則可能會錯過一些重要電話等,得不償失。
“呼死你”騷擾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作為我國通信行業的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至今未針對這類外掛軟件明確出臺有關限制性文件或規定。記者查閱刑法條款及其修正案后發現,我國刑法對扣留、損毀他人信件的做法作出了規定,認定其損害了他人通信自由,但是對于利用“呼死你”等手段造成他人通信癱瘓的行為,尚未有明確的條文規制。
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葉飛認為,現行的軟件開發管理辦法對于重復呼叫等軟件功能沒有限制,因此,這類外掛軟件在開發上不受法律禁止規定。在網絡銷售環節,其經營行為只要辦理了工商登記并依法納稅,就不屬于違法。“雖然目前法律對‘呼死你’等外掛軟件并無明確禁止性規定,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明確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利用‘呼死你’等外掛軟件對他人進行騷擾,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通話、休息和工作,侵犯了他人的通信自由權和身體健康權。如果這種手段的實施是為即將開始的犯罪進行前期準備,情節嚴重,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權接受采訪時表示。
記者注意到,民間借貸業務中也常會涉及到“呼死你”等外掛軟件的使用,不少催客在債務催收時會采用“呼死你”等手段。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熊丙萬告訴記者,國務院法制辦發布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對債務催收的相關內容有明確規定,不當的催收方式可能會對債務人的基本生活安寧、隱私、家庭、職業甚至生命造成嚴重影響,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由于“呼死你”呼出的號碼較為多變,很難確切知道呼叫者的詳細信息,因此,被呼叫者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誰騷擾了。
那么,在沒有通話內容等作為證據的前提下,被呼叫者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民可以登錄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官方網站進行舉報維權,可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投訴舉報,如果情況較為嚴重,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相關責任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劉權建議。
軟件免責聲明條款是否有效?
記者發現,此類外掛軟件在安裝使用前通常會有一個使用聲明,需要用戶點擊“同意”后才可以使用。該聲明內容一般為:本軟件僅用于用戶自己測試或學習借鑒使用,請勿用于對他人非法騷擾攻擊,若您選擇同意則表示接受此協議,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將由您個人承擔,本軟件制作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劉權認為,此免責聲明屬于格式條款中的“霸王條款”,顯失公平。用戶選擇同意接受此協議,表示愿意接受相關合同義務的要求,但軟件制作者并不能以此主張免除自己的所有責任。相對于用戶來說,軟件制作方掌握更多的信息,具有信息優勢,協議雙方實際上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地位。從公平角度考慮,如果發生法律后果,具有優勢地位的軟件制作方不能免除責任,而是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于本文開頭提到的通信運營商以“呼死你”等屬于外掛軟件為由不予處置的做法,劉權認為,通信運營商處置此類外掛軟件可能確實存在難度,需要成本,但不應當完全撇開責任。人們使用電話或手機時,已經與通信運營商建立了消費合同關系,運營商應該維護使用者的正當權益。尤其是在電話實名制背景下,運營商應拒絕為非實名用戶提供通信服務,即應確保人們接收的來電和短信均為實名登記用戶所呼入或發出的。
“‘呼死你’軟件最初開發時的用途是正面的,但是,正如醫用麻醉劑,其使用等應當受到有關部門的嚴格管制,慎重考慮是否可以投入商業使用,如果投入商業使用,應當確保不會對社會造成不利影響。”熊丙萬不無擔憂地表示。
在熊丙萬看來,對于此類問題,法律其實并不是完全空白,只不過是在一個抽象層面作出規定。從法律適用角度考慮,此種情況可以適用侵權責任法第36條第2款的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或者類推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史兆琨)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軟件 進行 電話 外掛 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