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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神藥”傷害患者有多深
“我想告訴更多患者和家屬,千萬不要相信‘抗癌神藥’廣告資料,我爸就是因為這個耽誤了正規治療。”日前,看到本報曝光“抗癌神藥”廣告冊涉嫌違法的報道后,市民彭先生致電本報,講述了他身患癌癥的父親相信“抗癌神藥”廣告資料,服用該藥而未服用醫生安排的藥物,耽誤正規治療去世。省腫瘤醫院、省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等相關負責人介紹,確實有社會人員進入病房向癌癥患者及其家屬發放類似廣告資料,他們將加強打擊管理,同時提醒患者及其家屬,切勿輕信這些藥品廣告冊,抗癌治療請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患者
催家人買廣告中的“神藥”
談及父親此前的服藥治療及離世,市民彭先生心中充滿悔意。他告訴記者,他83歲的父親在2014年接受前列腺增生手術時,被查出患有前列腺癌和膀胱癌。老人在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長沙市第一醫院等地定期接受化療,醫生既安排了注射藥物,也開了口服藥物。
“病情整體控制得比較好。”彭先生說,今年初,他父親能正常行走,食量也保持得比較好。今年4月,考慮到老人對此前的藥物產生耐藥性,醫生建議換藥,并為其開了另一種抗癌藥物。4月下旬,老人在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治療時,在病房里收到他人發放的宣傳某片狀藥品廣告資料,宣稱服用該藥可讓癌細胞不長反縮,真正治“本”,有效率高達96%。
“很多人覺得這太神乎其神了,根本不會相信這些廣告資料。但癌癥患者不一樣,他們很認真,哪怕不全信,也要試一試。”彭先生說,隨后的半個多月,父親一直催他買這種“抗癌神藥”。
彭先生查詢發現,該藥確實有國藥準字號,但廣告資料宣稱的功能與藥品說明書上寫的主治功能相去甚遠。因為抵不過父親的催促及為父治病心切的情感,5月下旬,他按照廣告資料指引的地址,來到人民中路旁的誠信大藥房,花2200元買了4盒“抗癌神藥”給父親服用。
惡化
吃“神藥”不吃醫生所開藥物
“我們當時大意了。”彭先生說,5月下旬至6月12日,他父親相信廣告資料宣稱的功能,瞞著家人停用了醫生開的抗癌藥,只服用“抗癌神藥”,耽誤了醫生安排的正規服藥治療,其氣色、食量每況愈下。6月12日,老人再次前往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復檢、化療時,其前列腺特異抗原數值由5月的不足200飆升至405,造血功能也明顯下降。醫生得知情況后,立即要求其停用此種藥品,但老人的身體狀況已難以回到以前。
“以前父親每次住院只要一周左右,從那時開始,他每次住院都要15天到20天,還新增了輸血治療。”彭先生說,老人食欲明顯下降,再也無法獨自站立。事后,他父親說:“我犯了一個大錯誤,吃錯了藥。”不幸的是,11月14日老人離開了人世。
現象
病房里一天收七八份廣告資料
一位定期在省腫瘤醫院接受治療的癌癥患者周先生向記者透露,各類“抗癌神藥”廣告經常“入侵”醫院病房,有的是單張傳單或一本冊子,有的制成報紙模樣,“每天都有,最多的時候,我一天收到七八份不同的廣告資料。”
在本報先后曝光兩種“抗癌神藥”之后,又有癌癥患者家屬向記者提供了他們在醫院病房收到的五六份“抗藥神藥”廣告資料。其中,兩份藥品的廣告內容、銷售藥店地址與此前本報曝光的幾乎一模一樣,只是資料形式由原來的小冊子改成了報紙模樣,這些“報紙”分別叫“傳統醫學報”“民族醫藥”等,但都沒有正規的出版物編號。而上述兩種藥品曾因涉及違法廣告被河北、河南等地食藥監部門通報過。
記者進一步查詢發現,患者家屬提供的廣告資料宣傳的藥品均有國藥準字號,但廣告資料宣稱的“神藥”效果與藥品說明書上寫的主治功能并不匹配。彭先生認為,這些虛假宣傳廣告依靠具備國藥準字號的藥品夸大宣傳,才容易讓患者“入套”。
尷尬
監管到底由誰來負責
“抗癌神藥”廣告“入侵”病房的現象頻繁發生,相關藥品也在長沙的正規藥店公開銷售。此前,記者將這些情況舉報到相關職能部門時卻遭遇了尷尬。
11月30日,本報刊發《“抗癌神藥”廣告“入侵”醫院病房》,曝光廣告資料中宣傳的藥品在芙蓉區的一家藥店銷售。當日9時2分,記者將相關情況反饋至長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芙蓉分局(以下簡稱“芙蓉區工商局”),其工作人員稱,他們將對此進行調查,但建議記者將情況反映至食藥監部門,兩個部門一起去調查。
當日9時11分,記者將情況反映至芙蓉區食藥監局辦公室,其工作人員稱,記者反映的情況大部分是藥品虛假廣告的內容,應由工商部門負責管理,“可以讓工商部門的人先去調查,如果實在需要我們,我們再介入。”
隨后,記者將上述說法反饋至芙蓉區工商局,其工作人員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虛假廣告確實由工商部門負責查處,但藥品廣告專業性強,且記者反映的藥品正在藥店銷售,該藥品本身是否有問題有待調查,食藥監部門作為藥品行業及藥店的行業主管部門,理應牽頭積極參與調查。
當日9時39分,記者又將工商部門工作人員的話轉述給芙蓉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對方再次稱,舉報內容主要是涉及虛假廣告,應由工商部門牽頭,“下面的工商所和食藥監所平時聯系緊密,可以由他們去聯系。”
記者想向職能部門舉報違法情況,但多次聯系,卻成了兩個部門之間的“傳聲筒”。在記者的請求下,芙蓉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答應,與芙蓉區工商局聯系。
隨后,在芙蓉區工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的介紹下,記者聯系上韭菜園工商所所長陳欽,他了解情況后表示:“不管食藥監部門去不去,我們今天都會去藥店調查。”當日下午1時,韭菜園工商所執法人員與記者一同來到藥店調查,文藝路食藥監所也有執法人員來到該店。
一次舉報,記者在兩個部門之間先后撥打了近10個電話。
進展
仍在追查廣告主、制作者、發放者
“抗癌神藥”廣告資料頻繁進病房,相關部門及醫院如何監管?
省腫瘤醫院、省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的相關負責人坦承,他們的保安及醫護人員發現有社會人員進入病房發放廣告資料,會對其進行驅趕。不過,省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相關負責人道出了他們的難處:“有的人提著袋子進來,特意避開醫護人員,我們難以判斷他們是病人家屬還是發廣告資料的人。而且,我們沒有執法權,管理也受限制。”
在本報曝光平和藥號銷售廣告資料宣稱的“抗癌神藥”后,11月24日坡子街工商所等執法人員前往調查。12月4日,記者詢問執法人員是否有調查結果。對方回答,他們還在調查,“從立案到結案,可以有3個月的時限,如果情況復雜,還可申請延期1個月。”
本報此前還曝光廣告資料宣稱的“抗癌神藥”在誠信大藥房銷售,11月30日韭菜園工商所及文藝路食藥監所的執法人員均前往該店進行調查。12月5日,韭菜園工商所執法人員回復稱,他們仍在調查。他說,雖然廣告冊上的售藥地址是該藥店,但由于涉嫌違法的廣告冊并非在該藥店查獲,目前正在追查廣告主、廣告制作者、廣告發放者。
文藝路食藥監所執法人員稱,他們調查發現,該藥品有國藥準字號,本身是合格的,只是廣告冊夸大了功效。針對此前患者家屬所說的“未提供處方就可在該藥店購買此處方藥”的情況,該執法人員稱,藥店提供了一批處方資料,“現在已無法在現場一一核對。”
采訪過程中,一家藥品生產廠家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從未發放類似廣告資料,“我們的藥是正規藥品,但這些虛假宣傳廣告,反而影響了社會公眾對我們藥品的信任。我們愿意共同抵制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維護健康的市場環境。”
提醒
抗癌治療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湖南省腫瘤醫院院長助理、肺胃腸腫瘤內科主任楊農介紹,目前癌癥的標準治療方法是手術、放療、化療、靶向治療,還有近年新的治療方式——免疫靶向治療。他提醒患者及其家屬,抗癌治療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不要從網絡上或不明人員發放的廣告資料上獲取相應知識。
“即便病人由于路途遙遠不能當面就診,也可通過網絡醫療平臺和醫生建立診療關系,根據醫生提供的診療信息和處方來治療。”楊農提醒,按照相關規定,處方藥必須憑醫生的處方才可以購買,抗癌藥都是處方藥,必須要有處方才可購買。
針對社會人員進入病房發放醫藥廣告資料的現象,湖南省腫瘤醫院保衛部主任吳慶華介紹,他們將利用監控視頻進行實時監控,值班保安隊員會對此類人員進行驅趕,收繳非法廣告資料。
省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將繼續強化對發放廣告資料的人員的驅趕,醫護人員會不斷對患者及其家屬做好腫瘤治療知識、防范虛假醫藥廣告的宣講。
建議
加強患者心理關懷和亂象監管
“抗癌神藥”廣告資料,明顯夸大藥品的抗癌功效,可信度極低,為何還有那么多人“入套”?
長沙市心理學會秘書長劉正華分析,因為癌癥難以治愈的特殊性,癌癥患者及其家屬很容易產生“救命稻草”的心理,面對完全不可信的廣告資料,也會因為求生欲望或對患者的關心而選擇相信,“在外人看來這是病急亂投醫,但對當事人而言,這是尋求一種希望和心理安慰。”
劉正華說,“抗癌神藥”相關利益方抓住癌癥患者及其家屬的這種心理,做到了“廣告精準投放”。在這種情況下,一味地要求患者講理性是不夠的。家屬和醫院要加強對患者的心理關懷,可購買相關醫學書籍充實患者的精神生活,讓其科學接受治療,“如果我們抓不住患者的心理,騙子就會乘機而入。”他建議相關執法部門重視這一問題,對制藥廠家、經銷人員、制作和發放廣告資料者、藥店等加強監管和懲戒力度,不要讓這種情況成為大行其道的普遍現象。
編輯:趙彥
關鍵詞:抗癌神藥 傷害患者 抗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