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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下撥57億余元用于冬春救助 將開展專項督查防止資金截留或沉淀不用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羅爭光)記者11日從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召開2017-2018年度全國冬春救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兩部門日前已安排下撥57.275億元用于冬春救助。
這些資金將用于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保障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同時,兩部門要求各地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機制,優先加大本級冬春救災資金投入。
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在會上表示,兩部門安排的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57.275億元已于12月1日安排下撥,各地要簡化資金撥付手續和辦理程序,加快冬春資金撥付進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應在撥付地方的1個月內下撥至縣級,縣級民政部門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后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做到工作部署到村,落實到戶,不漏一人。
顧朝曦還要求各地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流程,積極配合財政、監察、審計、紀檢等部門,開展專項檢查督查,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或沉淀不用,同時要組織實施好冬春救助全過程的公開公示。
編輯:秦云
關鍵詞:57億余元 冬春救助 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