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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后生態環境質量或大幅改善
中央環保督察后生態環境質量或大幅改善
7省市做出生態環境改善承諾
□ 本報記者 郄建榮
天津、山西、遼寧、安徽、福建、湖南以及貴州等7省市今天同時公開中央環保督察移交問題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7省市都做出了改善生態環境的承諾。
在整改方案中,天津市提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間,全市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20%以上;2017年國家考核地表水斷面優良水質比例達到25%,喪失使用功能水體(劣于V類)斷面比例不超過60%,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到2020年,PM2.5年均值濃度較2015年下降25%;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穩定在25%以上,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劣于Ⅴ類)斷面比例不超過5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針對“大氣形勢嚴峻”問題,山西省提出,2017年10月底前,太原、陽泉、長治、晉城4個國家“2+26”通道城市和晉中、臨汾2個重點城市(以下簡稱“4+2”城市)劃定“禁煤區”并實現散煤徹底清零;2017年底前9個重點行業實現達標排放治理,特別是鋼鐵、焦化行業要在提標改造基礎上進一步深化治理。
遼寧省確定的生態環境改善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不低于76.5%;細顆粒物(PM2.5)濃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全省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1.2%以上。地級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比例達到96.2%以上,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
安徽則表示,到“十三五”末,確保全省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設區的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80%以上;106個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于Ⅲ類比例達到74.5%,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福建省承諾,保持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優良,到“十三五”末,全省12條主要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94%以上,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高于95%,海洋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85%以上。全省空氣質量保持全國領先,PM2.5等6項污染物年均濃度優于國家二級標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森林覆蓋率繼續保持全國領先。
湖南要求加強燃煤鍋爐污染治理,確保2017年長株潭三市建成區基本淘汰2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各市州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2018年完成具備改造條件的現役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大力推進鋼鐵、水泥、有色金屬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和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全面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治理,2017年基本淘汰剩余的黃標車;啟動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食品加工和醫藥生產等行業的VOCS綜合治理,繼續抓好加油站、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狠抓揚塵污染防治,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和渣土、沙石等運輸車輛管理。嚴格規范餐飲油煙治理,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廢棄物露天焚燒。
貴州省提出,到2020年,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生態系統步入良性循環,地表水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2%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小于3.6%。地市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在100%,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在99%以上。全省9個中心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5.2%以上,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2%以上。全省森林覆蓋率提高到60%,水土流失治理率達到23%以上。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國家要求。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中央環保督察后生態環境質量或大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