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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 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
本報北京12月19日訊(記者 張晨)記者今天從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意見》強調,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教育綜合改革的決策部署,深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大批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
《意見》指出,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教育事業蓬勃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培養輸送了大批高素質人才,為加快發展壯大現代產業體系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同時,受體制機制等多種因素影響,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在結構、質量、水平上還不能完全適應,“兩張皮”問題仍然存在。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是當前推進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對新形勢下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擴大就業創業、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明確了深化產教融合的原則——統籌協調,共同推進;服務需求,優化結構;校企協同,合作育人。《意見》提出,要將產教融合作為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融入經濟轉型升級各環節,貫穿人才開發全過程,形成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面向產業和區域發展需求,完善教育資源布局,加快人才培養結構調整,創新教育組織形態,促進教育和產業聯動發展。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產教融合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政策引導,鼓勵先行先試,促進供需對接和流程再造,構建校企合作長效機制。
根據《意見》,深化產教融合的主要目標是: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用10年左右時間,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總體形成,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給與產業需求重大結構性矛盾基本解決,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意見》明確,要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布局,引導職業教育資源逐步向產業和人口集聚區集中;促進高等教育融入國家創新體系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學科專業體系,大力支持集成電路、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網絡安全、人工智能等學科專業建設;健全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結構調整機制,強化就業市場對人才供給的有效調節,嚴格實行專業預警和退出機制。
《意見》提出,要強化企業重要主體作用。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堅持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范圍最小化,細化標準、簡化流程、優化服務,改進辦學準入條件和審批環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推進職業學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吸引優勢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以企業為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加快基礎研究成果向產業技術轉化。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鼓勵企業向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培訓機構購買培訓服務。發揮骨干企業引領作用,鼓勵區域、行業骨干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共同組建產教融合集團(聯盟),帶動中小企業參與,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繼續辦好做強職業學校。
《意見》要求,要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堅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辦學制度,推進職業學校和企業聯盟、與行業聯合、同園區聯結。深化全日制職業學校辦學體制改革,在技術性、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實踐性教學課時不少于總課時的50%。健全高等教育學術人才和應用人才分類培養體系,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比重。大力支持應用型本科和行業特色類高校建設,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結合培養模式改革。加強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劃,探索符合職業教育和應用型高校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完善考試招生配套改革,加快高等職業學校分類招考,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適度提高高等學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比例,建立復合型、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系統培養制度。逐步提高高等學校招收有工作實踐經歷人員的比例。
《意見》強調,要強化行業協調指導,規范發展市場服務組織,打造信息服務平臺,健全社會第三方評價,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要利用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構建校企利益共同體,形成穩定互惠的合作機制,促進校企緊密聯結。
編輯:曾珂
關鍵詞:推行校企協同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