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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086個路側車位今起可自助繳費 支持微信付費
停車管理員稱很多時候仍需手持掃描設備幫助繳費
4086個路側車位今起可自助繳費
“北京交通”APP支持微信支付寶付費 號牌識別不清時付費可通過人工終端完成
12月26日凌晨,北京4086個路側停車位電子收費試點全面啟動。停車人在使用路側停車位時,可通過支付寶、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電子不停車收費卡(ETC)、銀行卡五種支付方式完成電子繳費。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在路側停車位電子收費的試點路段體驗發現,目前完全依賴APP實現自助停車和電子繳費仍有難度,遇到停車不規范或停車人使用現金時,仍需人工干預。
4086個路側車位啟動電子收費
北青報記者從市交通委獲悉,為緩解交通擁堵、治理路側停車秩序和規范路側停車收費,按照“停車入位、規范收費、人錢分離、違停受罰”的思路,北京城六區和通州區共計37條試點路段4086個路側停車位安裝了路側停車電子收費設備。上述車位自2017年12月26日零時起,全面實行路側停車電子收費試點,試點時間原則上為一年左右。
據介紹,本次試點采用視頻樁、地磁及高位視頻三種車位檢測設備,感應車輛進出、留存車輛圖片,并將相關信息實時傳輸至市級平臺,統一計算停車時間和費用,實現全市統一電子計時收費。
在路側停車電子收費試點期間,停車收費標準、居住區居民臨時停車收費模式均沿用北京市現行政策。
支持微信等電子繳費方式
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城六區和通州區各路側停車電子收費試點路段,停車人原則上需使用電子繳費方式,不再使用現金繳費。
停車人可在手機應用市場下載“北京交通”APP,使用“路側停車”功能,注冊用戶,綁定常用車輛后,通過支付寶、微信兩種支付方式完成自助繳費。對于非注冊用戶,可以在APP中輸入車輛號牌檢索訂單,自行繳費。
停車人也可請停車管理員使用手持收費終端,通過支付寶、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電子不停車收費卡(ETC)、銀行卡五種支付方式完成電子繳費;或使用設置于人行步道上的自助繳費終端,通過支付寶、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電子不停車收費卡(ETC)四種支付方式完成電子繳費。
現金繳費可由管理員代繳
據介紹,如停車人確需使用現金繳費的,由停車人將現金交給停車管理員,現場監督停車管理員通過手持收費終端使用電子支付方式代繳停車費。停車人應注意留存支付憑證。代繳信息將在電子收費平臺記錄備案。
需要注意的是,電子收費路段不再向停車人出具紙質發票,一律使用電子發票。停車人可使用“北京交通”APP繳費后獲取電子發票,也可以通過停車管理員手持收費終端或路側自助繳費終端繳費后,打印《泊車計費通知單》,掃描二維碼獲取電子發票。
探訪
完全自助停車繳費仍有難度
12月2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駕車在魯谷路等多路段體驗電子收費。該路段已經從去年年底起試點,開始電子收費。北青報記者觀察發現,魯谷路上已經實現電子收費的路段,約停了八成以上的車輛。北青報記者將車停放在其中一個路側車位。現場停車管理員提醒稱,要將車開到車位內,設備才能識別車號。
車輛停好后,自助設備的燈由綠色變成了紅色,停車管理員介紹,這說明系統已經開始識別停放車輛的車牌。不過,管理員透露,有時候系統也會出現不能識別車輛信息的情況。
停車管理員告訴北青報記者,由于有人停車不規范,所以設備的識別率目前僅為五成左右。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通過手持設備掃描車牌。“也就是說,手動建一個訂單信息,這樣系統就會自動計費了”。
在停車人停車結束后,如果不能在系統內自助繳費,停車管理員可以通過掃描停車人的微信等方式收費。在嘗試兩次之后,北青報記者通過微信支付了1.5元。另據停車管理員介紹,人工干預仍是目前不可缺少的方式。“一些停車人沒有微信、支付寶,只能給現金,我們再把錢交到系統里。不過,我們還是愿意推廣APP的這種自助停車和繳費方式,系統對車輛都有記錄,我們和停車的市民之間,也不會因為停車時間和費用的問題鬧不愉快。”
文/本報記者 劉珜 攝影/本報記者 黃亮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路側車位 自助繳費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