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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出臺稅收政策 鼓勵外資擴大在華投資
為進一步積極利用外資,促進外資增長,提高外資質量,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華投資,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決定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于鼓勵類投資項目,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
“全球稅收政策呈現新變化新特點,不少國家出臺了鼓勵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提高存量外資的利用率,提高我國吸引外資的競爭力,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華投資,《通知》對境外投資者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的條件、享受優惠的程序和責任、后續管理、部門協調機制、不再符合政策條件的稅務處理、特殊事項和執行時間作了具體規定。
負責人介紹,對境外投資者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方面的條件:一是直接投資的形式,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二是境外投資者分得利潤的性質應為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來源于居民企業已經實現的留存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尚未分配的收益。三是用于投資的資金(資產)必須直接劃轉到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不得中間周轉。四是鼓勵類項目的范圍屬于《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所列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或《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為確保境外投資者所分得的利潤實際用于直接投資,《通知》規定,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進行直接投資,必須將資金(資產)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相關股東賬戶,不得中間周轉。如果境外投資者分得利潤在轉給被投資企業之前在境內外的其他賬戶周轉,則不能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
為最大限度地發揮鼓勵境外投資者擴大在華投資的作用,《通知》將大部分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的現有方式納入暫不征稅的適用范圍。《通知》規定,對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但不包括新增、轉增、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除外)。具體是指:一是新增或轉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實收資本或者資本公積;二是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居民企業;三是從非關聯方收購中國境內居民企業股權;四是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方式。
為最大限度體現政策效果,釋放吸引外資的積極信號,《通知》明確,暫不征稅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即境外投資者在2017年1月1日(含當日)以后,以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直接投資可以適用《通知》規定。
財政部:2018年扎實做好八方面重點工作
本報訊 12月27日至28日,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研究部署2018年財政工作。財政部黨組書記、部長肖捷主持會議并做工作報告。
會議提出,在支持打好三大攻堅戰的同時,要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扎實做好8個方面重點工作。一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制造業優化升級,促進新動能持續快速成長,繼續推進“三去一降一補”。二是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深化財政科技管理改革,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促進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三是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四是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加快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五是加快財稅制度改革,健全財政體制,完善預算管理制度,深化稅制改革,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六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支持教育發展,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支持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加強基本住房保障,推動文化繁榮興盛。七是強化財政管理監督,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推進法治財政建設,完善現代國庫管理體系,加強財政管理基礎工作,強化財政監督。八是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積極促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加快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深度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包興安)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投資 境外 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