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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探索建立與監察委員會相適應的檢察工作體制和機制
新華社北京1月2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印發《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檢察改革的工作意見》,要求全國檢察機關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健全檢察監督體系,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意見》強調,全國檢察機關要統籌黨的十八大、十九大關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任務,準確把握當前工作重點。一要全面落實《關于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意見》,打造一支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檢察官隊伍。二要全面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三要深化訴訟制度改革,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司法公正。四要全力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探索建立與監察委員會相適應的檢察工作體制和機制。五要推進改革成果法律化制度化,推動加快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改步伐。六要深入調查研究,謀劃好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的思路和舉措。(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最高檢 檢察工作體制 監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