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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嫌犯律師:FBI證據非法吁撤告 法院將裁決
中新網1月18日電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涉嫌綁架并殺害香檳伊利諾伊大學中國女學者章瑩穎的克里斯滕森 (Brendt Christensen),當地時間1月16日由律師代表提出“撤除綁架致死控罪”及“更換審理地點”的動議,這份新動議也揭露了更多案情細節。律師提出,被告女友協助FBI秘密錄音,為不當手法且違反憲法,不能列入證據。法官將會對雙方提出的動議于1月29日前做出裁決。
根據被告律師提出的最新動議,克里斯滕森被控將章瑩穎綁架致死,但至今章的遺體還未尋獲,同時檢方缺乏證據證明章瑩穎當時是“被強迫”進入被告車輛,因此應撤除此項指控。
被告律師還認為,此案不能升級成“聯邦案件”,因為檢方列舉被告使用手機、車輛犯案,是屬于聯邦犯罪,但被告并未把車輛開出伊州州界,也未使用手機犯罪或要求贖金,所以此案仍屬州級案件。
這些動議由厄巴納法院的聯邦辯護律師波路克(Elisabeth Pollock)提交,她是被告三位辯護律師之一。
動議指出,香檳、厄巴納一帶的公眾、小區,受到媒體偏頗報道影響,有礙公平審判,因此要求將庭審地點,改到離芝加哥約一小時車程的洛克福德市(Roackford)的聯邦法院,或芝加哥的伊利諾北區巡回法院審理。
新的動議認為多項證據不合法,包括克里斯滕森的妻子,向聯邦調查局(FBI) 說,“丈夫在談話中,描述了令人不安的夢想,也揭露他十分私密的想法”。
另外,2017年6月9日章瑩穎失蹤前數小時,有一名伊大研究所女學生,向警方舉報在校園附近被一名開著黑色車輛的男性要求進入車子,這名男子當時自稱是便衣警察。章瑩穎失蹤后幾天,這名女生曾到警局描述上述男子特征,警方并要她從六張包括克里斯滕森的照片中指認嫌犯。被告律師認為,這部分證詞不公正,因為這些照片只是大頭照,沒有顯示嫌犯身體特征。
被告律師認為,包括6月16日FBI找到被告女友,并同意戴上錄音器材,協助擔任秘密網民;6月23日網民送簡訊給克里斯滕森;還有6月29日,網民在校園舉行的章瑩穎追悼會中,錄下被告“理想受害者特征”的談話等,都是以不合法方式取得,且違反被告的憲法權利,因此認為不能列入犯罪證據。法院文件顯示,擔任FBI網民的被告女友,在秘密錄音時,還曾一度緊張到在被告面前昏倒。
檢察官方面也提交了一項審前動議,要求須保護潛在目擊者的隱私。全案原訂2月27日在厄巴納聯邦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將會對雙方提出的動議,于1月29日前做出裁決。
被告律師提出動議已不止一次,據報道,2017年10月,章瑩穎案嫌犯克里斯滕森通過辯護律師,向法院提出延遲審判日期的動議。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反對嫌犯一方所提出的延期審判的動議。隨后,厄巴納聯邦法院法官布魯斯否決了這項動議,布魯斯表示,嫌犯早有足夠的時間審查相關證據、文件,因此全案的陪審團審判日,維持在原定的2018年2月27日舉行。
2017年10月3日,美國聯邦一個大陪審團表決通過了檢方最新證據,正式決定以“綁架致死罪”起訴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嫌犯涉嫌以令人發指的殘忍酷刑虐待并導致章瑩穎死亡,一旦罪名成立,嫌犯將面臨最高死刑的刑罰。
編輯:曾珂
關鍵詞:章瑩穎案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