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云南魯甸有人圍攻毆打干警并砸毀警車 官方通報
原標題:云南魯甸通報“不法人員圍攻毆打干警并砸毀警車”:敦促相關人員自首
新京報快訊 1月24日上午,有人員在云南省魯甸縣文屏鎮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干警,并砸毀警車。昨日(1月25日),魯甸縣相關部門發布通報,敦促相關人員限期至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交代違法犯罪事實。
25日白天開始,陸續有網傳圖文、視頻顯示,云南魯甸縣有人員用石塊追砸民警、警車,并有著制服工作人員受傷倒地。
同日,魯甸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發布通報稱,1月24日上午,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三委干部、棚戶區改造工作組到崇文社區1組—4組開展棚戶區改造民意調查工作。10時20分許,崇文社區三組群眾程某某到社區反映問題,情緒激動,與社區干部發生抓扯。期間,其丈夫的母親王某某(現年79歲)在家中去世,家屬以王某某因聽說程某某在社區爭吵受驚嚇去世為由圍堵社區,引起群眾聚集圍觀。
通報稱,縣委、縣政府接報后,指示相關縣級領導帶領文屏鎮和公安等部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目前,魯甸縣已成立專門工作組,縣公安機關繼續對此案展開進一步調查取證,將依據調查結果依法處理,并及時向社會通報處理結果。
25日下午,魯甸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通過魯甸縣公安局官微聯合發出通告稱,部分不法人員在魯甸縣文屏鎮崇文社區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干警并砸毀警車,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法犯罪,公安機關已經掌握違法犯罪嫌疑人的違法犯罪事實。
通告表示,相關人員限期在2月3日凌晨0點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交代違法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嚴懲。對包庇、窩藏違法犯罪人員的,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罰;對積極檢舉的公民予以獎勵。
編輯:曾珂
關鍵詞:云南魯甸 有人圍攻毆打干警并砸毀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