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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監獄時隔6年重啟罪犯離監探親 有人獲準回家過年
“罪犯鄭某在監獄服刑期間改造表現一貫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司法部《罪犯離監探親和特許離監規定》,符合離監探親條件……批準罪犯鄭某離監探親……”隨著前進監獄獄政科長宣讀離監探親決定的聲音落下,已在監獄度過7年時光的鄭某,終于要回家了。在這個狗年新春,他作為北京市監獄系統獲準離監探親的服刑人員之一,將享有4天假期。
對于鄭某來說,獲準回家過年算是個意外之喜。畢竟,在北京監獄,上一次罪犯春節離監探親已經是6年前了。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張洪建告訴記者,按照司法部的統一部署,今年春節,北京市監獄管理局重啟了罪犯春節離監探親工作,批準符合“改造表現良好”“余刑三年以下”“寬管級處遇”“危險程度較低”四項硬性標準的罪犯,可享受4天假期,從臘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二,期滿后按時返監。“這既是治本安全觀的一次生動實踐,同時也是對我們罪犯教育管理水平的一次檢驗。”張洪建說。
而這次“檢驗”最核心的一項內容就是,罪犯高高興興離開,能不能平平安安回來?記者了解到,北京監獄局提前一個半月就啟動了這項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條件程序。在可獲準回家的罪犯篩查中,設置了逐級摸排、個人申報、社會外調、五級審核、公開公示等縝密的環節,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堅決防止“打招呼”“托關系”等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獲準回家的罪犯是“放心”人選。在此基礎上,北京監獄局實施離監紀律教育、罪犯親筆書面保證、具保人簽訂具保書、每日兩次報告、加戴電子手環、屬地公安臨時監管等多項保障措施,確保離監探親工作萬無一失。
鄭某回家的最終獲批,便經歷了上述所有流程。
10年前,剛滿18歲的鄭某滿心“義氣”,替朋友強出頭,結果將與朋友發生矛盾的被害人毆打致死,鄭某為此獲刑11年,被送到北京市監獄局清河分局前進監獄服刑。正值青春年華的他,突遇人生重大變故,曾一度非常消沉,是監獄民警們的教育、開導幫他走出心理陰霾,積極面對獄內改造生活。抱著“要給自己爭口氣”的決心,鄭某改頭換面,不僅獲得了寬管級別,還當上車間班組和監區班組的“雙料”班長,連續多年沒有任何違紀記錄。
“在全監獄的首輪篩查中,共有39名罪犯符合四條硬性標準,鄭某便是其中之一,但這只是基礎參數。”前進監獄主管管教工作的副監獄長楊利明介紹說,對于這些被篩查出的罪犯,監獄緊接著進行了專項危險性評估,將其中思想波動大、情緒不穩的罪犯進行了排除,剩余的幾人又對其能否提供具保人等情況進行了細致考察,最終,鄭某成為唯一“通關”的罪犯。
2月14日上午,鄭某終于等到返家的這一天。臨行前,民警為他戴上“電子手環”。根據要求,鄭某在獄外期間,不能出電子手環劃定的規定區域,每天上下午兩次按時報告,具保人還需每天向監獄民警轉發鄭某在家過年的照片或視頻等。這些要求對于鄭某來說并不難做到,因為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利用這幾天在家好好陪伴父母,彌補自己這些年對家人的虧欠。
張洪建說,準許罪犯離監探親是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探索治本安全觀的生動實踐,也是幫助罪犯悔過自新、回歸家庭、感恩社會的一項有益探索。北京監獄今后將進一步發揮分級處遇手段的激勵作用,適時推開寬管級罪犯與親屬面對面會見,常態開展節日罪犯離監探親等措施,通過親情的力量,強化罪犯對新時代、新生活的美好向往,讓罪犯在希望中改造。
據了解,在此次“親情促改造、治本助回歸”專題教育活動中,北京市監獄局除了扎實落實離監探親工作外,還按照節前、節中、節后三個階段策劃開展了一系列主題教育。節前利用親情會見、親情電話等主打“親情幫教牌”;節中通過創意布置、晚會、文娛活動等突出“監區文化牌”;節后還將借助座談、家書朗讀、收心教育等主推“思想改造牌”,努力將治本安全觀落實到監獄工作的方方面面。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北京監獄 重啟 罪犯離監探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