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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聚餐簽署“酒后免責書”:喝出人命責任自負
“承諾飲酒適量,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出現意外,與他人無關,本人與家屬不得追究活動組織者和參與者的任何責任。”
央廣網北京2月24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春節期間,青海有20多名老同學聚餐。飯前,大家全都簽署了一份“酒后免責書”,表示要是喝出事了,責任自負。參與者說,他們本意當然也不是要往出事喝,而是提倡飲酒適量。網友們則有疑問:這種免責書,真的能免責嗎?
縱橫點評:首先,根據《合同法》,真要是喝出了人命,免責條款也是無效的。聚會本是樂事,小酌不亦樂乎。喝個酒就要生離死別,恐怕背離了它烘托氣氛、聯絡感情的本意。是假朋友,有酒合歡;是鐵哥們,無酒何懼。只要懂得適可而止,不要勸酒灌酒,就能避免樂極生悲,更能回歸喝酒聚會的本意。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責任 聚餐 簽署 酒后免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