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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根本任務、奮斗目標、戰略步驟,有利于更好地團結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
我國憲法同一些外國憲法相比較,一大特色就是明確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斗目標、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國家各方面事業在憲法中都有體現、都有要求。這是我國憲法能夠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重要因素。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從理論和實踐結合上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戰略布局和發展方向、發展方式、發展動力、戰略步驟、外部條件、政治保證等基本問題,并且根據新的實踐對經濟、政治、法治、科技、文化、教育、民生、民族、宗教、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一國兩制”和祖國統一、統一戰線、外交、黨的建設等方面作出理論分析和政策指導,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具有重大指導和引領意義。
一個民族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有賴于思想上的團結統一,一個國家要實現現代化必須以科學的理論為行動指南。當代中國,只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才能團結凝聚我國最廣大人民群眾;只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才能指引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正確方向。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新時代我國發展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戰略步驟、基本方略,對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把力量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戰略部署上來,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發展 中華民族 偉大 復興 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