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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作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思想
核心要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對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作出一系列戰略部署,科學回答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構成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
■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在人民政協各級組織和各項工作中,黨始終居于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必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則,也是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根本政治保證。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夯實團結奮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統一參加人民政協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思想、意志和行動的科學指南。
■人民政協要堅持議大事、抓大事,自覺立足大局,緊緊圍繞大局,緊扣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履職盡責,做到政治協商聚焦大事、參政議政關注實事、民主監督緊盯難事,建真言、謀良策、出實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人民政協事業發展,對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作出一系列戰略部署,科學回答了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構成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思想,是新時代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的一項長期重大任務。
一、 堅持黨的領導,確保政協協商民主的正確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在人民政協各級組織和各項工作中,黨始終居于領導地位。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政協必須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則,也是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根本政治保證。
堅持黨對人民政協的全面領導。人民政協必須進一步完善落實黨的全面領導的組織體系和制度機制,確保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政協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政協協商民主實踐中堅持黨的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在事關道路、制度、旗幟、方向等根本問題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協商活動中堅定不移貫徹執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組織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廣泛協商,把黨的主張通過民主程序轉化為各方面的共同意志,找到最大公約數,畫出最大同心圓,匯聚起共襄偉業的磅礴力量。
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統攬政協工作的總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夯實團結奮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礎、統一參加人民政協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思想、意志和行動的科學指南。人民政協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向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聚焦用力,持續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引導廣大委員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進一步增進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堅決擁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準確把握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人民政協作為統一戰線的組織、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機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顯示了我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點和優勢。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有利于廣納群言、廣謀良策、廣聚共識,有利于促進黨和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有利于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有利于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政協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制度安排,不是參議院,不是西方那種分權機構,也不是反對黨發出不同聲音的地方,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必須堅守政治定力,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二、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切實增強政協協商民主實效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要解決的問題的。人民政協要堅持議大事、抓大事,自覺立足大局,緊緊圍繞大局,緊扣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履職盡責,做到政治協商聚焦大事、參政議政關注實事、民主監督緊盯難事,建真言、謀良策、出實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政協協商民主作為一種民主形式,必須以黨和國家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自覺做到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才能發揮制度效能、彰顯意義價值。要立足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和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以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為履職主攻方向,以解決好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問題為工作著力點,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緊扣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緊扣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緊扣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要決策部署需要解決的問題,深入協商議政。要圍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瞄準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精準建言。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圍繞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新的“兩步走”戰略安排,堅持問題導向,選擇綜合性、戰略性、前瞻性議題深入調研,咨政建言。
大興調查研究之風。調查研究是人民政協協商議政的基礎環節,開展協商,提出意見、批評、建議都應建立在調查研究工作之上。要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組織引導廣大委員撲下身子、沉到一線,貼近群眾、貼近實踐,深入調研。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進的地方去總結經驗,又要到困難較多、局面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研究問題,特別是要多到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多到工作做得差的地方去,把調查研究做深、做細、做實,提出符合政策、切合實際的對策建議。
堅持協商就要真協商。真協商的前提是充分發揚民主,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要樹立協商思維,弘揚協商精神,落實協商要求,摒棄非此即彼的思維定勢,拒絕偏激偏執的極端言論,保持從善如流的坦蕩胸懷,始終做到平等協商、民主協商,商以求同、協以成事。要正確處理一致性和多樣性的關系,堅持體諒包容、求同存異,在協商中增進了解、消除誤解、取得諒解,在協商中出辦法、出共識、出感情、出團結。
三、 強化制度建設,提升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政協要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水平。這一重要論述,指明了新時代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戰略任務,對于有效擴大社會各界有序政治參與,實現更廣泛、更充分、更健全的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義。
努力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制定頒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有力推動了政協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開展。近年來,全國政協形成了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對口協商會、提案辦理協商會等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各地政協也都在實踐中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協商議政形式。新時代加強政協協商民主建設,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政協協商民主建設重大改革舉措,把協商民主貫穿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全過程,進一步搭建機制化、常態化的協商參與平臺,更加靈活、更為經常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積極探索網絡議政和遠程協商等新形式,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反饋機制。支持和保障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積極參與政協協商活動,在協商中推進合作共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統一戰線內部結構變化,探索新的社會組織等參加政協協商活動方法途徑。努力通過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逐步形成協商民主深入實踐、各界活力充分釋放、民意民智廣泛匯聚,與黨和政府暢通對接的生動局面。
注重發揮協商式監督特色優勢。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實現形式,是以提出意見、批評、建議的方式進行的協商式監督,目的是協助黨和政府解決問題、改進工作、增進團結、凝心聚力,重點是黨和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要切實把握監督的方向和原則、節奏和力度,堅持形式與內容相匹配,同履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職能相結合,融協商、監督、參與、合作于一體,寓監督于協商會議、視察、提案、專題調研、大會發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動之中,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和溝通協調機制,確保開展民主監督有制度、有計劃、有題目、有載體、有成效。
四、 全面增強履職本領,充分發揮政協委員主體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政協委員隊伍建設,一再強調人民政協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系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強調政協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要尊重和保障委員民主權利,完善委員聯絡制度,健全委員聯絡機構,為委員履職盡責創造良好條件。這些重要論述,為新時代加強政協委員隊伍建設、更好發揮委員主體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
堅持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加強委員隊伍思想政治建設。人民政協是莊嚴的政治組織,要引導廣大委員在政治上、道德上、言行上嚴格自律,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始終堅持國家至上、人民至上,始終胸懷大局、心有大我,始終堅守真理、堅守正道、堅守原則、堅守規矩,拒絕奢靡和一切利用權力或影響力謀取私利的行為。始終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在本職工作中的帶頭作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
堅持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加強委員履職能力建設。政協協商的問題事關黨和國家中心任務、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反映的情況、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不僅要符合政策,具有全局觀念和長遠眼光,還要切合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這就需要廣大委員具備較高的思想水平和認識能力。人民政協要加強對政協委員特別是新任政協委員的培訓,開展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方針政策、優良傳統教育,組織政協委員學習履職所需的各方面知識,使廣大委員掌握人民政協工作規律特點和方式方法,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時、議政議到點子上、監督監在關鍵處。
做好委員聯絡、服務和管理工作,為發揮委員主體作用創造條件。健全委員聯絡機構,完善委員聯絡機制,充分發揮政協參加單位、專門委員會、界別、機關等聯絡服務委員的作用,功夫用在平時,聯絡貴在經常,服務貫穿始終,讓每一位委員都有組織依托、有聯絡渠道、有平臺發揮作用。加強委員隊伍管理,建立健全委員履職評價、激勵和約束機制,激發委員履職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文章轉自《求是》2018年第5期)
編輯:曾珂
關鍵詞:人民政協協商民主 政協 協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