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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黨中央:“雙創”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不容缺失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3日電(記者 呂巍) 在國家大力推進“雙創”、經濟產業結構轉型加速的背景下,包括從事外賣、快遞、建筑施工等以勞務輸出為代表的傳統靈活就業人員,和沒有單位隸屬關系的創業創新人群在內的新業態從業人員已逐漸成為我國一種新興的就業形態。然而,面對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成為主動型靈活就業或者創業人員,我國社保體系卻尚未針對從業模式的變化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變更,尤其在工傷保險制度方面存在新業態從業人員覆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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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黨中央認為,盡快破解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缺失難題已經不僅是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社保制度的范疇,而是有了更廣泛、更宏大的社會變革意義,亟需予以重視。
致公黨中央在調研中了解到,當前新業態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在制度上不兼容、認定上有難處、理念上有差異、替代上有空白。現有工傷保險參保范圍是以勞動關系為參保前提,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而新業態就業人員在現實中是以靈活、彈性、自我雇傭等就業形式存在,不具備法定意義上的勞動合同關系,缺少明確的保險繳費主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賠付必須滿足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三個條件,而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靈活工作形式使得判斷其是否為工傷時存在調查取證難、認定難的現實困境,增加社會道德風險和工傷保險基金不合理支出的風險。
此外,現有工傷保險制度設計、流程安排都是以“單位人”為出發點,若允許以個人身份參保,對現有工傷管理模式、業務經辦方式都是一個顛覆性挑戰。而從工傷保險的社會替代方面來看,目前人身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市場培育尚不完善,險種單一、覆蓋面小,且繳費額與賠付額的比例與政府法定的工傷保險之間有相當差距,無法產生有效的市場替代效應。
針對這些困境,致公黨中央建議參考工傷保險制度框架,設立獨立運作的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基金,明確基金保障對象可以為以靈活就業身份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包括新農合、新農保等)的人群,這既保證了參與對象的廣泛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對其新業態就業身份進行了合格性審查。
明確基金籌資機制和基金保障范圍也是當務之急。致公黨中央提出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基金籌集原則上來源于個人繳費,采取收支相抵的運作原則。個人繳費標準可參照醫保繳費基數的0.5%、1%、2%分檔繳納,參保人員可結合自身需要自主選擇,分級賠付。在基金建立初期,考慮到未形成保險的“大數”規模,基金自身償付不足時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醫保基金中適度補充。基金償付要考慮到新業態從業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為社會的底層弱勢人群以及其背后的初創企業這一特性,一般性工傷可以不進入基金償付序列,而對重大職業傷害和工亡事故給予重點保障,提高賠付額度,保證不因工傷而使一個家庭窮困,也避免初創小微企業因工傷事故背負沉重負擔。
致公黨中央還建議出臺針對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認證辦法。剔除工傷賠付中的“偽證”和防止本應由企事業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對象人群混入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保障保險基金的合理支出,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健康發展。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工傷 保險 業態 新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