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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桂榮委員:切實提供臺胞同等待遇解決臺胞現實困難
新聞背景: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臺灣同胞福祉。”當前兩岸關系發展已進入“深水區”。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9日電(記者 照寧)“要切實針對臺胞的需求,為其在大陸生活、學習、創業、就業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全國政協委員、廈門市副市長國桂榮在經過與臺胞的訪談、問卷調查等實際調研中發現,目前臺胞證是采用8位數字排列,在網上處理交通違規、辦理金融保險業務等方面存在諸多不便。問卷顯示90%臺胞認為這一問題亟待解決。升級后,不僅使臺胞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在使用便利性上更為一致,也有利于進一步增加“兩岸一家親”的親近感。對此,國桂榮指出,應比照大陸居民身份證,將卡式臺胞證升級為18位特征組合碼,納入社會信用統一代碼管理,使臺胞證在大陸使用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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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受訪臺胞希望進一步拓展涉臺政策獲取渠道。90%臺胞了解大陸的惠臺政策是通過親友介紹,60%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等。”國桂榮介紹說,由于沒有專門的網站,臺胞從網上了解相關政策比較不便,即使偶爾在網上查詢到一些惠臺政策,也無法確認其真實性和權威性,具體細節更無從了解。因此提出建議,應由相關部門牽頭,建設專門的惠臺政策網站,不定時發布由相關業務部門講解近期惠臺政策細節的講座視頻;加強雙向交流,設立專門部門進行政策解答,及時回復在線咨詢等,同時加強對臺宣傳的審核把關。
目前大陸已開放律師、醫師、注冊會計師等53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如福建省2017年在工程、經濟、農業和衛生等4個專業方面向臺胞開放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但臺胞希望能直接認可在臺灣取得的專業資質,即“兩岸互認”或“大陸單方認可”。因此國桂榮認為,應由國家相關部委牽頭,開展大陸與臺灣執業資格互認可行性研究。
“國民待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人(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不低于其給予本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即給予外國人與本國人同等的待遇”。一個主權國家下的兩岸關系中使用“國民待遇”一詞,將損害我國國家主權。“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之后,不斷有臺胞呼吁要求獲得與大陸居民相同的“國民待遇”(實際應是同等待遇)。如不少知名臺商如臺灣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等多次在不同場合提出要賦予臺商‘國民待遇’”,對此,國桂榮表示,應加強宣傳,明確“同等待遇”不是“國民待遇”,這將有利于增強臺胞歸屬感和獲得感,更將有利于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編輯:王慧文
關鍵詞:臺胞 國桂榮 大陸 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