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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慶松: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
作者: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中共上海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郭慶松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這場深刻變革,也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必須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系統回答了“建設一個什么樣的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要求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和怎樣建設這個機構職能體系”的重大課題,需要我們系統思考、系統設計、系統推進。
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
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在建立的基礎上逐步規范、在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優化;十八大之后的系列改革,更是為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新一輪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就是要回應兩個“還不完全適應”,實現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的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系統完備側重于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覆蓋面問題;科學規范側重于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精準度問題;運行高效側重于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實效性問題。具體來說,可以歸結為形成“四大體系”、推動“統一領導”、全面“提高水平”。“四大體系”就是黨的領導體系、政府治理體系、武裝力量體系、群團工作體系;“統一領導”就是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協調行動、增強合力;“提高水平”就是全面提高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顯然,這一基本目標的提出,兼顧了當前任務與未來發展的需要,既立足于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要求,又考慮到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需要;前者在于“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防風險”,后者在于“打基礎、立支柱、定架構”;最終達成黨和國家機構的“五個更加”,即“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化、權責更加協同、監督監管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明朝張居正有言:“審度時宜,慮定而動,天下無不可為之事。”只要我們審時度勢、順勢而為、積極行動,就一定能夠達到改革的目標。
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僅體現在領導體制機制、黨的組織領導地位、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等方面,而且反映在統籌設置黨政機構、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等方面。其基本要求是加強黨對各領域各方面工作領導,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過去40年的改革,多數情況下我們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改革就一帆風順、成效顯著;某些時候、某些方面的改革,沒有很好地貫徹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最終導致改革走過一些彎路,經歷了一些曲折。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不僅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首要任務,是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和定力的重要體現,也是從制度上保證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全面提高政府效能
轉變政府職能,是過去40年改革經久不息的話題,也是常講常新的話題。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一脈相承,本輪改革還是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一核心問題,重在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問題。
轉變政府職能,說到底就是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何況本輪改革所提出的要求包括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等,基本都是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具體改革舉措包括合理配置宏觀管理部門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行政效率等,基本上也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容。
統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
在我國,現有的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存在不夠科學規范的地方,突出的表現是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突出的問題是定位不準、職能不清、效率不高,解決的思路只能是在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下統籌推進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和職能優化。這不僅涉及黨政機構布局以及人大、政協和司法機構改革等宏觀政治體制層面的問題,而且涉及到群團組織改革、社會組織改革、事業單位改革、跨軍地改革等中觀、微觀層面的問題。統籌黨政軍群機構和職能配置,健全軍地協調機制,目的是增強黨的領導力,提高政府執行力,強化軍隊戰斗力,激發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活力。
黨政軍群機構改革是一場涉及面寬的自我革命,也是一場進入深水區的深刻變革,需要廣泛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需要社會各界共謀改革、共鑄輝煌,需要各級領導干部提高站位、顧全大局。“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這是考驗“關鍵少數”黨性原則強不強的時候了。黨政軍群機構改革也是一項需要整體謀劃、協調推進的全方位改革,為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的弊端,一類事項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一個部門負責的基本原則還是需要特別強調。此外,作為本輪改革的重要舉措,合理設置地方機構,準確界定各層級間職能配置、優化地方機構設置,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對于理順中央和地方職責關系,更好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極端重要。
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
機構編制說到底就是對各單位、各部門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法定責任及其運行程序等所作出的規范性限定。當前,我國機構編制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法規制度不健全、剛性約束不夠、違紀違法行為查處不力等,一句話就是法治化程度不高。我國現有的涉及機構編制方面的法律法規,要么是一些原則性的“粗線條”規定,要么是覆蓋面窄的“單一性”法規,執行的結果往往是機構編制管理隨意性較大、領導“拍腦袋”決策、編制把關不嚴、“人治化”色彩濃厚等。
推進機構編制法定化,不僅是機構編制管理實踐的需要,也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保障。就本輪改革來說,主要包括完善黨和國家機構法規制度、強化機構編制管理剛性約束以及加大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等。改革不僅要重視“術”的設計,改革更要強調“道”的要求;體現“機構編制法定化”的價值理念,就是要將全面依法治國的理念貫徹落實到機構改革的實踐中去。
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
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不僅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也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不僅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將改革置于“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戰略高度來系統謀劃,既有利于我們蹄疾步穩、腳踏實地,又有利于我們登高望遠、行穩致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國家治理體系面臨新的需要,國家治理能力也面臨著新的期盼。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這項工程極為宏大,必須是全面的系統的改革和改進,是各領域改革和改進的聯動和集成,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是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必然選擇。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統一思想,統一行動,銳意改革,確保完成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各項任務,更好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郭慶松)
編輯:位林惠
關鍵詞:國家機構 改革 系統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