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兒童票”標準應回歸“專屬福利”定義
公交、景區、娛樂場所等通常都有兒童票,兒童票的收費依據大多是孩子身高。因兒童身高測量不準或身高高于平均值,在收費上引發爭執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日前,中國青年報調查顯示,67.1%受訪家長贊同兒童票收取以年齡為統一標準。(4月3日《中國青年報》)
所謂“兒童票”,顧名思義就是社會對兒童參與社會生活的區別待遇,如乘坐交通工具、景區旅游享受免票或者半價優惠等,是一種社會福利,換言之,只要是兒童這都是內在的公平權利。按照社會的通行標準,0—14歲年齡階段的人口稱之為兒童,這是兒童認定的唯一條件,高矮、胖瘦、男女以及健康與否,都與兒童的認定無關。
以身高作為“兒童票”標準由來已久,建國時期就有了。之所以以身高作為“兒童票”的標準,當初缺少區分不同年齡段兒童以及兒童與青年的直接有效手段,恐怕才是主要原因,那時的戶籍與身份證管理制度還很粗放,真正比較健全的制度則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有了規范的戶口本,身份證制度也開始實施,后來兒童也可以辦理臨時性質的身份證。在缺少“證件公信”的前提下,以身高作為福利享受的判定標準,是不得已條件下的次優選擇,從兒童身體發育的特點和一個階段的營養與衛生水平,一定的身高與年齡呈現正向相關,得出的結論大體準確。
不過,以身高作為判定年齡的標準,有兩個致命的缺陷:一是無法兼顧誤差,包括不同地域之間兒童發育的身高差異、性別發育之間的身高差異等,也包括像姚明、朱婷一樣的特殊人群,這也是“兒童票”領域引發糾紛的重要原因;二是標準太靜態,隨著生活水平改善、衛生條件提升,兒童身體發育水平與以前不可同日而語,數據監測表明,國民平均身高較20年前已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少年兒童的發育也在提前。這將導致身高標準判斷年齡的失準。
導致“兒童票”抱守身高標準,不外乎兩個因素:一是對“兒童票”理解的偏差,忽視了“兒童票”的兒童福利特性,因循守舊;二是固守利益的樊籬,針對兒童票價優惠的行業,大都有顯性的利益沖動,如長途客運車、飛機、景區等兒童票,優惠后可能不足以支付運營管理的成本,用固化的身高標準要規避部分社會責任。
“兒童票”標準應回歸兒童“專屬福利”的定義,一方面要進一步明確類似兒童福利的法定性、公平性,削除模糊地帶,提高社會的共識和責任意識;另一方面要強化兒童福利標準的強制性,以證件年齡作為兒童福利享受權利的唯一認定標準,應是制度共識,以利消除執行阻力。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兒童 標準 身高 兒童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