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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一季度通報80余名干部違紀信息 涉及9名中管干部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wǎng)北京4月11日電 (王珂園) “陜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3月31日14時許,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審查調查”欄目發(fā)布了當月最后一條消息。
據(jù)記者統(tǒng)計,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今年第一季度共通報了近80起官員違紀違法信息,涉及黨政、企事業(yè)單位等領域領導干部80余人。其中,30多起為首次通報,其余均為落馬官員案件處理結果通報等。
從落馬干部的級別來看,第一季度共通報中管干部9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干部1人,省管干部70余人。
在被通報的9名中管干部中,涉及6名地方省級政府、人大、政協(xié)等相關領域的領導干部,其中包含3名副省長,他們是: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強、山東省原副省長季緗綺和陜西省原副省長馮新柱。三人均為今年1月份被“打落”的“老虎”且都已公布了相關違紀問題及處理結果。
記者通過梳理這三人的違紀通報發(fā)現(xiàn),“長期賣官鬻爵”“私欲極度膨脹”“特權思想嚴重”“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等新詞出現(xiàn)在上述通報中。例如,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強毫無宗旨意識,私欲極度膨脹,為提任副省級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搞有組織的拉票賄選活動,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所在企業(yè)和地方的政治生態(tài)。山東省原副省長季緗綺貪欲膨脹,中飽私囊,轉移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品,低價購買住房,違規(guī)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陜西省原副省長馮新柱與人民群眾毫無感情,道德敗壞,腐化變質,對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
此外,在被通報的70余名省管干部中,包含山西、黑龍江、浙江、安徽、湖北、廣東等地10余名地市級黨委常委和政府副市長。其中山西被查人數(shù)最多,涉及5人,分別為:陽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黨組原副書記、常務副市長李利生,陽泉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湜洲,陽泉市政府原副市長趙峰,晉中市政府原副市長王盛章和朔州市原副市長侯新生。
值得關注的是,一季度被通報的落馬干部中還包含了4名女性廳官,她們是:吉林省商務廳原副巡視員姜偉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婦聯(lián)原主席張新榮、四川鐵路產業(yè)投資集團董事江建君和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玲。其中,年紀最小的為1968年出生的江建君。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干部 通報 違紀 副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