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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修改異常交易管理相關規則
新華社大連4月14日電(記者 白涌泉)大連商品交易所13日晚間發布通知,對《〈大連商品交易所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有關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和《關于實際控制關系賬戶投機持倉合并計算相關規則的通知》進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規則自4月18日交易時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大商所本次修改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合并計算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簡稱“實控賬戶”)異常交易,規定實控賬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合并計算。修改前的《處理程序》中,未對實控賬戶內發生的頻繁報撤單和大額報撤單的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并計算。修改后,交易所將對實控賬戶組內所有客戶的頻繁報撤次數、大額報撤次數進行合并計算,按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監管標準進行異常交易管理。
二是明確期權實控賬戶限倉標準。在實控賬戶持倉超限行為的監管標準及處理程序的規定中,將原表述“一組實際關系賬戶單日在多個合約上合并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細化為:“一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單日在多個期貨合約或者多個期權合約系列上持倉超限達到交易所處理標準”。此外,大商所還明確了期權合約系列的概念,即同一期貨合約衍生出的所有期權合約為一個期權合約系列。
三是刪除“套期保值持倉不合并計算”的表述。在實際監管工作中,大商所對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客戶,按一個客戶管理,即投機持倉合并計算,套保持倉合并計算。
市場人士表示,此次規則修改將實控賬戶的頻繁報撤和大額報撤異常交易行為進行合并計算,強化了實控賬戶管理制度,加強了交易所對市場異常交易的一線管理,有利于進一步防范市場風險。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大商所 異常交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