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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游學不能只算經濟賬
4月15日在北京發布的《2018中國國際游學行業發展報告》指出,2017年參與國際游學的用戶規模在86萬人次,2018年參與國際游學的用戶或將達到105萬人次,并在未來繼續呈擴大趨勢。根據2.55萬元人民幣的一般價格保守估計,2017年市場規模或在219億元水平。隨著用戶規模的擴大,未來國際游學市場規模將逐年上升(4月16日中國新聞網)。
不可否認,發展國際游學,鼓勵孩子們走出課堂、走出國門,不僅能學到許多課外知識,而且能夠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團隊意識,對于開拓孩子的眼界、提高孩子對陌生環境的適應能力、加強人際交往、促進身心全面發展等都很有幫助。同時,報告稱,2017年中國游學市場規模超200億元;有專家預測,未來3年至5年,國際游學的學校滲透率將從5%增加到20%至30%,游學行業規模將會超過千億元,游學市場正迎來黃金發展契機。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對于國際游學,目前國家并沒有制定出具體的行業標準和制度,導致市場管理比較混亂,游學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不少機構打著教育的幌子,將學生帶到國外旅游景點,實質卻僅僅停留在到此一游的層面,教育內涵和價值大大缺失。更有甚者,為了牟取眼前利益,不惜雇用黑車、降低餐飲質量、聘用無證黑導,連孩子們的人身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這給游學活動帶來了巨大隱患。
至于游學機構與學校結成利益鏈條,更是一種潛規則。若以“海外游學合作”為關鍵詞搜索,會發現有不少游學機構正在尋求生源合作,這種以學校為主辦載體、由中介機構組織承辦夏令營的相關活動正成為目前市場上最常見的一種夏令營營銷模式。在這種營銷模式下,學校與中介游學機構存在一定利益關系。比如,有的學校采取按人頭算提成的分成模式,有的學校則采用報價差歸學校的分成模式。再者,幾乎所有游學機構都保證,可以免去學校帶隊老師的費用,并平攤在學生報價中。
可見,發展國際游學,不能只算經濟賬。換言之,國際游學不能游離監管之外。首先,應制定全國統一的《研學旅行服務規范》,對國內外游學產品開發、操作規范、市場規則、資格準入管理等,進行政策支撐和指導。其次,應創新教育發展模式,將國內外游學作為社會實踐學習內容,納入中小學的教學計劃。再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建立若干個國際、國內營地教育接待示范基地,規范接待標準,引導國內外游學向健康、規范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國家層面應出臺有關法律,保護未成年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游學 國際 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