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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我國外債規模在合理范圍內 外債風險總體可控
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記者劉開雄)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國際收支司司長王春英19日表示,我國外債風險總體可控,外債規模在合理范圍之內。
王春英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說,2017年我國外債增長主要來自兩方面原因,貨幣存款較2016年末增長1246億美元,占全年外債總規模增長的42%,主要是銀行的跨境融資大幅提高。第二,債務證券比2016年末增長1079億美元,占全年外債總規模增長的37%,反映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不斷提升的影響。
“當前,我國外債風險總體可控。”王春英說,從外債風險指標來看,2017年末,中國的負債率、債務率和償債率等指標都在國際公認的安全線之內。2017年末短期外債占總外債的比例保持相對平穩的水平,低于歷史最高水平約10個百分點,而2017年末我國短期外債和外匯儲備之比是35%,也在合理的范圍內。
此外,在現有短期外債中,企業之間的貿易信貸、銀行貿易融資等和貿易有關的信貸占比有四成。“這部分短期外債實際是有貿易背景的,償債風險有限。”王春英表示,近期借債主體的風險意識提高,對外幣債務做套期保值的企業越來越多了,這樣既可以很好地管理好微觀風險,也有助于降低宏觀風險。
王春英透露,目前,外匯局正在會同人民銀行研究進一步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充分發揮其逆周期調節作用,統籌平衡好“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防范跨境融資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關系,充分發揮管理政策的前瞻性和協調性,確保外債風險總體可控。同時,外匯局也強化了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借用外債的管理,例如,除有特殊規定外,房地產企業、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不得借用外債;銀行、證券等金融機構外債結匯需要經過外匯局批準等。
編輯:秦云
關鍵詞:外匯局 外債規模 外債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