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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發案數高企 10種“理財”項目需警惕
本報訊 記者陸敏報道:在4月23日召開的2018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人表示,當前非法集資犯罪形勢依然嚴峻,非法集資犯罪手法變形變異,欺騙性更強,投資者對于一些“投資”“理財”項目務必提高警惕。
據介紹,2017年全國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起,發案數呈現高企態勢。重特大案件多發,2017年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且動輒數十億元、上百億元,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非法集資涉及的領域日漸廣泛,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借貸理財、私募股權、虛擬貨幣、消費返利等新興領域已逐步成為非法集資犯罪的重災區。特別是互聯網上的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傳染集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資侵害對象涉及各年齡、收入和職業人群,特別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有的案件中超過半數參與者是老年人,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
“非法集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資參與人蒙受嚴重損失,需要全社會增強風險意識、攜手防范抵制。”該負責人提醒廣大投資者,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一是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的;二是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三是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四是以私募入股、合伙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注冊登記的;五是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六是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的;七是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的;八是以組織考察、旅游、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九是“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集資 非法 理財 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