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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臺31條政策措施降低企業成本
新華社武漢5月6日電(記者徐海波、李思遠)湖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意見》,從降低企業用能成本、物流成本、融資成本、稅費負擔、制度性交易成本、用工成本等六個方面入手,提出31條降低企業成本的政策措施。這是繼2016年“25條”和2017年“32條”后,湖北省出臺的第三輪降低企業成本政策。
在降低企業用能成本方面,湖北將提高供電企業服務水平,降低電網環節收費和輸配電價,降低企業用氣成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在降低企業物流成本方面,湖北繼續推動高速公路減費降標,創新原產地簽證備案政策,創新進出口產品檢驗檢疫監管模式。
在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方面,湖北將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落實支持企業融資續貸政策,清理規范金融機構融資服務收費,支持企業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用足用好進出口銀行優惠利率貸款,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湖北還將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費負擔,落實增值稅改革措施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延長部分到期稅費優惠政策,增加企業公益性捐贈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年限,調減部分企業印花稅核定征收計稅金額比例,加大資源稅減稅力度,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減輕企業專利繳費負擔,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費。
此外,湖北將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清理規范中介服務和涉企保證金,提高消防服務效能。同時,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繼續執行“五險一金”優惠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力度,落實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編輯:秦云
關鍵詞:湖北 降低企業成本 3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