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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到痛處,才能將責任落到實處
生態環境部13日通報了多起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案件的問責情況。其中尤為引人注目的,是山西臨汾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案和安徽池州前江工業園違規堆放固體廢物案。兩起案件中,除了相關責任人和分管領導外,各有1名黨政一把手在問責中被予以免職處理。
近年來,隨著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視,對環保問題的治理力度正逐年加大,對應的問責也日益強化,這從各地屢屢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可見一斑。不過,梳理和總結這些典型案例還會發現,絕大多數的“嚴厲問責”都集中在基層環保部門和直接責任人,而對相關黨政領導干部的問責,普遍還是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行政警告為主,往往給公眾以“隔靴搔癢”的感覺。2015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明確無論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力,還是對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查處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都將被追責,實現了制度設計的頂層突破。對黨政領導干部的環保問責,自然要處罰與職責相匹配,如果只是像一些典型案例反映的那樣“高舉輕落”,板子不能打到痛處,那么貫徹綠色發展理念、落實環保主體責任就可能淪為一句空話。
人們常說黨政主要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反映在環保問題上,就是要看其有沒有真抓真管,敢不敢真抓真管。時至今日,一些領導干部仍然存在“政績觀錯位”,照舊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發展,導致環保力度弱化,環境欠賬越來越多;一些領導干部在環保上“算小賬”,舍不得投入,抱著能放就放、能緩就緩的心態,使小問題拖成大問題;還有一些領導干部被企業“俘獲”,成為明里暗里的“保護傘”,導致環保督察的整改意見不能及時落實,督察組一離開,問題就出現反彈……這些“不作為”“亂作為”的情形,都凸顯了抓“關鍵少數”的重要性。就此而言,上述兩地對黨政一把手的免職處理,可謂問到了“痛處”,不僅具有極強的標本意義,而且警醒各地黨政領導干部:一方面,抓環保已經不再是可有可無的要求,必須提到政績的價值排序前列;另一方面,環保的主體責任不是一句空話,對生態環境損害的追責不會再像以往那樣走過場,守土失責就有可能“烏紗不保”。
問到痛處,才能將責任落到實處。這里的“痛處”,既有對人的要求,也應該包含時態的要求。通報幾起典型案例,從嚴處理一兩個領導干部,自然可以警醒眾人,但真正“痛”的只是當事人,有時候甚至不能完全排除是媒體聚焦和公眾監督的壓力使然。環保問責需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只有將這樣的要求貫徹到每一起環保案件中,將相應的問責機制適用到所有人,形成常態化的監督機制,才能倒逼每一位領導干部始終繃緊環保這根弦,將之轉化為行動自覺。有鑒于此,對每一起環保案件都應該多幾重追問,即導致這樣的后果有沒有決策上的責任,一些群眾反映的環保問題之所以屢拖不決,關鍵出現在哪個環節,對應的處理是否體現了權責一致的要求,板子是否不偏不倚打到了痛處?
我們期待有更多的“一把手”被問責,只有對“關鍵少數”同樣硬起來,環保的責任才能完全立起來;我們當然也期待越來越少的“一把手”被問責,因為只有他們在環保上守土有責、真抓真管,才能更好地傳遞壓力,帶動一個地方的轉變。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環保 痛處 責任 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