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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家長變成“編外教師”
如今,社會對孩子的教育愈發重視,家校共育理念不斷普及,但在一些中小學,從批作業到課堂值日保潔,再到監督學生考試,在家校共育、家校合作過程中,家長與教師之間的責任邊界趨于模糊,家長正在成為一支隨叫隨到的“編外教師”隊伍。
家長變為“編外教師”,是對家校共育的錯誤理解和執行,非但不利于建立良好家校關系,給孩子完整的教育,而且,會導致家校關系緊張、增加家長的焦慮,同時也把孩子包圍在知識教育中,加重孩子的學業負擔。健康、積極的家校共育,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各司其職,同時,家長通過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辦學的管理、監督和評價,共同為孩子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
家校共育的理念并沒有問題,但近年來被念歪了經。有的學校直接給家長布置批改孩子作業、簽字的任務;有的還要求家長到學校監考,和孩子一起自習、上課。據報道,南京一所學校就曾要求家長輪流替老師監考,高三年級早自習和晚自習也需要家長輪流到崗。早自習期間,家長在教室幫收作業;晚上7點到9點的晚自習時間,家長需要坐兩個小時班。有的家庭父母沒空,只得由爺爺奶奶上陣。這些做法是把家庭教育變為學校教育的附庸,混淆了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責任。
家庭教育的責任,主要是通過父母和孩子的共同生活,陪伴孩子成長,教給孩子做人的道理,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和責任心。但是,當家長變為“編外教師”之后,父母和孩子的關系就變為了分數關系、成績關系;家校共育,就完全圍著知識教育轉,不關心知識教育之外,對孩子人格、身心健康發展十分重要的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等等。有的父母會為不能輔導好孩子作業而焦慮;有的父母在忙完自己工作后再忙孩子學習,不堪重負。這導致親子關系變得緊張,也影響孩子的獨立性養成。由于父母陪讀、檢查作業,有的學生沒有從小培養起自主學習、自主管理能力,他們一旦離開父母的監督,就不知道怎樣自主學習、自主管理。我國有的大學對大學生還采取統一要求早晚自修的管理方式,就是出于對學生沒有自主學習和自主管理能力的無奈。
這樣的家校共育,對學校和老師來說,也不是什么好事。表面上看,當家長變為“編外教師”后,老師多了一個“家長幫手”,家長也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可促進學生學習,減少家長對學校的抱怨。但是,從根本上說,這極不利于教師的職業化、專業化發展。比如,沒有師范教育經歷,也沒有教師資格證的家長,會質疑教師的教育方法不對,對教師的教學活動說三道四,由此導致教師在教學時束手束腳。近年來,有不少教師抱怨很難正常開展教育活動,這和家長過多參與教學事務不無關系。
家長是有權參與學校辦學的管理和監督的,我國教育部也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成立家長委員會,參與學校辦學管理、監督。但目前看來,我國中小學的家委會職責比較模糊,缺乏明確界定。通常,家委會不能參與學校的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學校的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應由教師委員會負責;家委會可以參與的學校事務,包括學校的安全管理、食堂衛生、學生校服選購,以及制定與學生權益密切相關的規章。但是,當前不少學校的家委會,卻過多參與教學事務,較少履行監督學校辦學的責任。
明確家長與教師的責任邊界,一方面,需要依法治教,規范學校的辦學。具體而言,教育主管部門應明確規定中小學不得給家長布置批改孩子作業、簽字的任務。近年來,北京、江蘇、寧夏等地,已經出臺了類似規定。另一方面,則需要學校辦學實行民主管理,中小學要建立健全教師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明確教師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在學校辦學中的責任,這是構建良好家校關系,讓教師是教師、家長是家長,推進家校共育的基礎。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家長 學校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