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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學生本位,莫讓校規成“笑規”
近日,臨滄某中學的一張特殊請假條引起熱議:學生上課去廁所要寫請假條,還需任課老師、值班保衛人員審核簽字。對此,學校回應,請假條主要針對自制力較差的學生防止其上課時去廁所抽煙等違紀行為。
因為個別自制力較差的學生,而罔顧生理需求,對全校學生實行無差別限制,這樣的規定未免太過矯枉過正,而這類奇葩校規從不是孤例:男生頭發不超過1厘米,女生頭發前不遮眉后不及肩;不準在教學區內吃東西;寢室垃圾桶內不能有垃圾;男女生交往距離不能小于1米;上廁所時長不能超過兩分鐘……諸如此類,打著為學生好的旗號,奇葩校規全面開花,從小學到大學無不淪陷。
不合理校規導致校內的人苦不堪言,校外的人嬉笑圍觀,校規淪為“笑規”,關鍵原因在于學校對校規本質理解不到位。
校規的制定者往往存在一個認識誤區,認為校規的目的在于管人,因此傳統校規常使用“不能”“禁止”的字眼,但實際上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的權利,而不是為了限制人。北京師范大學教授毛亞慶說:“校規的制定不是為了管理的方便,而是應該以孩子為主體,考慮孩子能不能接受,不能僅僅從管理者的角度,‘你不能這樣、你必須這樣做’的硬性規定。”正由于對校規本質存在理解偏差,在校規的制定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一條條極端校規是“懶政”的產物。因為面對棘手的教育問題,管理決策者找不到更好的解決方案,索性因噎廢食,一令禁之,免除更多管理帶來的繁瑣。如害怕學生早戀影響學習,干脆就杜絕男女生的正常交往,且不論這種規定的成效如何,它可能會對學生的正常交友觀和男女認知產生影響,違背了教育的本質。
學校少數人拍腦袋決策,將個人意志強加于學校規定,實質上是一種霸道行政作風。因為是管理者的一意孤行,更大概率會出現不合理甚至違背社會常識的校規,不僅會加大執行難度,而且很容易成為眾矢之的,遭到輿論的炮轟。與此同時,因為學校的封閉性,缺乏對校內相關行政部門的監督機構,監督機制的缺乏必然縱容權力的任性,導致更多拍腦袋決策的出現。
因此,讓學生參與到校規的制定過程和建立相應的監督機構是防止校規跑偏的重要手段。“教育的本質是人”,在制定的時候廣泛吸收師生的合理建議,制定反映師生意愿的校規,才能得到民意的支持,才能得到更好的執行。相應的監督機構能更好地確保校規制定的程序正義,防止行政權力的無限擴張。在這樣的制定與監督過程中,學生的權利意識也得以培養。
校規的表述和呈現方式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有的校規太空泛,如告訴小學生要尊敬老師,不如告訴學生遇見老師要問好來得真實可感。有的校規又太具體,規定得很零碎,抹殺了學生的自由,這種情況下,有的校規其實是不必要的。為了提高學生的學習成績,教師的教學能力與因材施教才是關鍵,頭發長短、早戀與否、上廁所時長等規定,美其名曰讓學生克制欲望,關注學習,其實都是隔靴搔癢,并不是培養學生的關鍵。有的校規雖然有意義,但規定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如大功率電器出于安全角度的考量,確實應該禁止濫用,但絕不應該只是禁止而已,學校是不是應該反思自身基礎建設存在的問題,學校功率限制是否合理?燒水電器是不是反映校園熱水系統不完善?
制度的本質是保護人、激發人、發展人。奇葩校規層出不窮的背后折射出學校對校規的理解偏差,在“懶政”和“霸政”作風下,使得校規成“笑規”,因此不做表面文章,關注學生需求,以合適的表述去呈現必要的校規,才更務實更治本。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校規 學生 學校 笑規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