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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臉”執法也需有效保護公民隱私
近期,深圳市啟用“智能行人闖紅燈取證系統”,北京市通州區則試點推行實時抓拍、循環播放的高科技系統。“刷臉”執法等高科技手段在提高執法效率的同時,也引發了人們關于隱私安全的擔憂。
現實中,完全依靠人工管控違章行為耗時費力,覆蓋范圍有限,難免存在監督空白。依靠機器追蹤、人臉識別,準確捕捉行人在道路空間的運行軌跡,精準執法,為違規違法行為的懲治提供依據,是一種發展趨勢。不過,公民對于個人隱私安全的擔憂也不無道理。一方面,當今社會個人信息被獲取和擴散的渠道廣泛,信息泄露現象頻發,公民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意識已經大大增強;另一方面,相關執法手段在采集信息提高執法效率的同時,并未對如何保護公民隱私拿出具體辦法,引發了人們的質疑。
因而,在用高科技手段提升執法效率的同時,還應做好三方面規范工作。一是做好執法透明工作,如在刷臉或采集信息執法前,應明確告知公民;二是規范執法制度,告訴公民通過刷臉等手段獲取的個人信息僅用于執法,充分保護其隱私信息;三是建立信息泄露追責機制,對于泄露公民隱私信息的行為,要嚴厲追究責任。
總之,把先進科技手段納入到執法中,是執法的創新,但也有必要由“鐵臉”維權護航,用鐵面無私的制度規范,充分尊重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證“刷臉”執法的質量和安全。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執法 公民 刷臉 保護 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