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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2018”行動中多地嚴查一批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史競男)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在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中,將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及新聞敲詐行為作為工作重中之重。各地“掃黃打非”部門加大檢查力度,以查辦案件為突破口,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假記者,嚴厲查處暗中串通的真記者,嚴厲整治真假記者團伙作案。
21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布其中5起典型案件案情——
山東濱州查辦“4·15”假冒記者案。今年4月,濱州市“掃黃打非”部門成功摧毀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伙。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糾集趙某某、呂某某,組織多人到濱州、德州、濰坊等地以“采訪”為名敲詐相關企業(yè)、單位錢財,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目前,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準逮捕。
河北邢臺破獲王某某等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今年1月,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經查,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自2010年以來,搜集并以媒體曝光環(huán)境污染、征地拆遷、行政執(zhí)法等負面消息為要挾,對一些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實施敲詐勒索。已查實敲詐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額20余萬元,涉及山東、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準逮捕。
陜西渭南判決“6·08”新聞敲詐勒索案。今年3月,臨渭區(qū)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并處罰金5000元。2015年3月以來,田某為達到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目的,在手機百度貼吧上搜集負面題材,自稱民生周刊記者,以渭南城區(qū)游藝廳等場所存在賭博行為,聲稱要新聞曝光并向公安機關舉報為由敲詐勒索,涉案3起,非法獲利73000元。
陜西榆林判決“4·14”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4月,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并處罰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邊縣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2月以來,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除薛某某為記者外,吳某、閆某某、許某某均不是記者。四人先后以訂報、拉贊助、不發(fā)表負面報道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敲詐金額21000元。
陜西咸陽查辦“3·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7年3月,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新聞采編證”“新聞調查證”到灃西新城公安協(xié)調辦公室辦公區(qū),聲稱要調查關于咸陽市秦都區(qū)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并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工作人員發(fā)現4人所持證件并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fā)的正式記者證,并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于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經查,2016年10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共查實案件11件,涉案金額數十萬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記者 敲詐勒索 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