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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責任沒有間歇期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切實做好防溺水工作,確保廣大學生生命安全,教育部辦公廳近日印發預警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預防溺水有關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教育、聯防聯控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近年來,每逢安全事故高發期,教育行政部門都會發出通知,強調對學生生命安全的維護,也采取了各種各樣的措施來強化制度和機制的建設,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從現實情況來看,學生安全教育和防范仍是一個值得全社會重視的大課題。每年都會出現的一些意外事件乃至極端的學生安全事故就是對我們的最好提醒。也就是說,盡管我國學生安全工作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學生安全事故總量和非正常死亡人數大幅度下降,但目前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學校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安全不保,何談教育”“安全為底,體育為基”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不過,還要面對的尷尬是從小學、中學到大學,均普遍強調升學至上,卻忽視了如何守護生命、如何在災難面前自救和施救的教育。簡單地說就是忽視了生命價值至上,忽視了安全文化的意義。不少學校安全工作的目標僅僅停留在不出事上,停留在照本宣科上,停留在校園內。
這理應引起我們的警惕,進而重視生命價值的教育和安全文化的塑造。英國工業聯盟將安全文化定義為:“組織中所有成員對待風險、事故和疾病的共同觀點和信仰。”必須明確,那種把安全管理手冊、規章制度和口號宣傳掛在墻上的做法并不是真正的安全教育,也不是真正的安全文化氛圍營造,充其量是裝點門面。正確的做法是要讓安全教育形成一種文化、理念,讓師生在安全文化的氛圍中認識生命的意義、掌握安全知識、懂得自救和施救、懂得避險,教會師生如何防災、減災,教育師生珍愛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財產,通過安全文化的不斷教育和升華,潛移默化地讓師生在生活和學習中形成一整套有利于生命安全的積極意識。
站在這樣的立場上,教育部年年在事故高發期對安全進行強調,并不是例行公事,而是為了在全社會塑造新的安全觀。要知道,安全教育旨在提高學生對生命的意識、對危險的判斷能力以及自救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不少地方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多以表面的形式進行,沒有把提高學生的安全素質作為核心內容。教會學生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提高危機防范與生存技能,是教育的重要內容,對此我們做得明顯還不夠。
曾有報道說,某地幼兒園為了安全,老師用繩子拴著孩子上公園,更有學校為了避免事故,禁止學生在課間走出教室。如此機械的方法,怎能指望學生有危機防范意識和應變能力?盡管教育部門三令五申,可是,在有的地方,偏偏在落實上脫了節、走了調。有些地方似乎已經習慣了在事故后吸取教訓,而忽視了在管理中摸索,積累經驗。
在安全事故高發期,既要時刻牢記安全責任,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不留隱患,也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安全責任的落地。把通知當作空文,層層轉發了事,恐怕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安全防范教育。在讓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態化的同時,防范溺水事故,要有長效的機制和安全監管網絡作為支撐,要通過強有力的問責制度,來保障安全責任制度的落實,最終目標是達到安全工作的制度化、科學化和常規化。另外,落實安全責任,做實做好學生管理工作,細節不可忽視。如某地就繪制推出了“溺水危險點”地圖,這顯然是一種積極的嘗試,遠比僵硬、空洞的做法要好,效果也自然可期。
近年來,發生的溺水事故,既與缺乏安全教育有關,也與安全責任制度落實不到位有關。必須明確。安全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安全事故有高發期,安全責任無間歇期,期待用全社會的合力來為孩子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安全 學生 事故 全責 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