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18年6月8日決定任命王春剛為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掛職,1年)。
特此公告。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6月8日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天津市 和平區 王春 春剛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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