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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與愛人的價值判斷不能顛倒
6月22日早上,在南京江寧,幾乎一夜未睡的男子童偉打開手機,幾十條辱罵威脅短信又一下子涌了進來——自從幾天前三歲的兒子被咬,借著酒勁的童偉拎起咬人的泰迪狠狠地摔在地上后,這五天,他如陷噩夢,哪怕上了當地電視臺道歉,電話騷擾、短信詛咒威脅依舊如雪片般涌來。更讓他沒想到的是,妻子受不了威脅一度割腕自殺,“來給狗償命”。(6月24日《新京報》)
童偉摔狗的確太沖動了,此舉無益于愈合孩子的傷口,解決不了與狗的主人之間的權益糾紛,反倒5招惹愛狗人士,激化矛盾。愛狗人士無法接受童偉摔狗的舉動,要求童偉公開道歉,無可厚非。但是,愛狗人士也要理解和體諒一個父親對孩子的感情和疼愛,在對童偉提出批評和質疑時,要保持必要的克制和理性,一不逾越道德底線,二不越過法律紅線,做到有理有節,方能被公眾接受、理解和認可。
從事情的發展來看,部分愛狗人士已經喪失了理性,內心只有“狗”,沒有“理”,更沒有“人”,對摔狗者發起了一場“網絡暴力”,啟動了“人肉”搜索,發出了死亡威脅。而且,即使童偉在當地電視臺公開道歉,仍然得不到某些愛狗人士的諒解,導致正常經營的門店不敢開門營業,妻子受不了威脅,一度割腕自殺,“來給狗償命”……愛狗人士這么瘋狂,不能懷疑其人性價值已經顛倒錯亂。
盡管愛狗是一種權利,他人不能干涉。但是,愛狗必須守住道德的、法律的、人性的底線,做到適可而止,有理有節,不失理性,不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尤其不能違背人性,才能被人接受和認可,是無可爭議的。比如,不論愛狗人士與狗有多深的感情,決不能在人與狗之間作出錯誤的價值排序,即不能把狗排在人之前,只準狗咬人,不許人懲罰狗,即使人對他人造成傷害也免不了懲罰,遑論狗乎?
事實上,當狗傷人了,對狗作出懲罰,既是警示教育狗的必然,也是保護人的需要,愛狗人士要接受和認可。譬如童偉出于愛子心切,對狗作出懲罰,有合理性。當然,童偉懲罰過度,摔死了狗,愛狗人士提出質疑,可以理解,畢竟狗不至死。但是,愛狗人士不能因此對童偉及其家人發出死亡威脅,畢竟狗的價值還不能高到凌駕人的生命的高度,否則,就是價值排序錯誤,必須糾正。
現實來看,有極少數愛狗人士已經模糊了人與狗的價值區別,心中“只有狗、沒有人”,在愛狗的具體行為當中,漠視人的生命,做出了騎在人頭上的極端行為。比如,無視侵犯他人隱私,對摔狗者啟動“人肉”搜索;無視交通安全,無視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高速公路上攔狗,非常瘋狂。這些行為折射某些愛狗人士把狗的生命抬舉到人的頭上,凌駕于人,制造“人不如狗”的社會矛盾,是一種悲哀。
愛狗人士自己也是人,但當愛狗人士只愛狗不愛人了,人狗價值顛倒,人狗生命秩序排位錯亂,豈不等于愛狗人士連自己都不愛了,何荒唐?!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愛狗 人士 價值 童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