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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有調整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何穎思)近日廣州市稅務部門明確,根據最新發布的省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7月起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
從今年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8213元調至20004元;下限從3170元調至3469元。另外,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上限從22275元調至24654元。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下限從4455元調至4931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895元調至2100元。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2017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218元的60%,即4931元。
稅務部門特別提醒用人單位:從7月1日起,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如實申報2018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不變。
根據現行規定,五個社會保險險種中,個人需要繳費的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在上下限范圍內,用人單位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申報職工的繳費基數。就是說,如果個人繳費工資超過了上限或者低于下限,則按上限或下限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如說,職工本人上年實際平均工資達21000元,超過了20004元,那么按20004元作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但21000元低于醫保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四個險種的上限24654元,則按21000元作為基數繳納上述四險社保費。
如需要了解更多的社保費相關政策和繳費指引,可致電12366咨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繳費 基數 下限 職工 保險